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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特权是指一个国家的某些地方政府或者下级政府所享有的特殊行政权力。在任何一个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力,都是按照一定的方式有所划分的。
行政特权一般有两种不同的划分方式:在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直接指挥统辖的权力,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都要依据中央政府的政策来开展,在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地方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有完全白决的权力。在央央集权制的国家,某些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与一般地方政府不同,不完全受中央政府的约束,而是享有完全或一定的自决权力。这种权力就是行政特权。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它们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都享有行政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