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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
以抵押保证金的形式从证券公司借取资金或证券进行市场交易。如在证券价格低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以便在证券价格走高之后卖出,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的同时赚取差价;
在证券价格高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以便在证券价格走低之后低价买回同种证券,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证券的同时赚取差价。因此,融资融券从本质上来说,应该属于保证金杠杆交易模式,投资者既可以从事做多交易,也可以进行做空交易。
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 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 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