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Handling of 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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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是指专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独立的经济部门,它根据发展医药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市场供求规律,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药品,通过购进、储存、销售、储运等经营活动,供应给医疗单位、消费者,完成药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领域的转移。从而满足人民防病治病、康复保建和防疫救灾的用药要求,实现药品的使用价值,以达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
1.经营责任大、质量要求严;
2.药品品种、规格、批次多;
3.对人员和销售机构的要求高;
4.药品定价和价格控制难度大。
药品作为商品具有特殊性。药品经营活动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专业性、政策性、综合型:
1.专业性强
药品管理专业性强。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品种多、规格多、数量大、流动性大,参入药品流通的机构人员多,其过程较一般商品复杂。由于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的过程中,易出差错和产生污染。所以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必须具备符合《GSP》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运输条件及一系列质量保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必须配备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
2.政策性强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国家自1985年7月1日起实施《药品管理法》,于2001年2月28日通过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管理等作出了法律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流通管理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及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200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2000年)、《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化物流发展的意见》及关于执行《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外,还要遵守价格管理政策、税务管理政策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确保人民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3.综合交融性强
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除了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还要同金融、交通运输、医院药房、社会药房、等各行业及医师、药师、患者等联系。既有专业技术性工作又有事务工作;企业既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