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重线标志(Load lin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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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重线标志是指勘绘于船中两舷,标明载重线位置以限制船舶最大吃水,确保船舶最小干舷的标志。船舶装载后实际水线未淹没相应载重线,则视为满足最小干舷的要求。
由甲板线、载重线圈、各载重线3部分组成。
甲板线(Deck line) :勘绘于船中两舷,其上边缘位于干舷甲板边缘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体外表面的交线上,用以表明干舷甲板位置,作为量取有关最小干舷的基准线。
载重线圈(Load line ring) :由中心位置位于船中的圆环和上边缘中点通过圆环中心的水平线两部分组成。圆环两侧标有字母“C”和“S”,为中国船级社缩写。从甲板线上边缘至圆环中心垂直距离为夏季最小干舷。
各载重线(Load lines) :位于载重线圈船首方向的若干水平线表示不同种类的载重线,由甲板线上边缘至各载重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即为各种所规定的最小干舷大小。
(一)国际航行船——各载重线(Load lines)
1.夏季载重线(Summer load line):其高度与载重线圈中的水平线一致,标有缩写字母“S”。通常所说的船舶满载吃水是指龙骨基线至夏季载重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称夏季吃水。
2.热带载重线(Tropical load line):标有缩写字母“T”,较夏季最小干舷小1/48的夏季吃水。
3.冬季载重线(Winter load line):标有缩写字母W,较夏季最小干舷大1/48的夏季吃水。
4.夏季淡水载重线(Fresh water load line in summer):较夏季载重线高△S/40 TPC(cm)或1/48的夏季吃水,标有缩写字母F。
5.热带淡水载重线(Tropical fresh water load line):较热带载重线高△S/40 TPC(cm)或1/48的夏季吃水,标有缩写字母"TF"。
6.对于船长不大于100 m的船舶,尚应加绘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Winter North Atlantic loadline).较冬季干舷大50mm,标有字母 "WNA"。
(二)木材船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
公约和规则规定,对于在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的露天部分装载木材货物,且船舶结构、设备和装载均满足公约和规则要求的木材船,可勘绘和使用木材载重线。由于木材甲板货给船舶提供了一定的附加浮力,增加了抗御海浪的能力,因而木材船最小干舷比相应的其他船舶最小干舷小些。木材载重线在通常载重线以外另行勘绘,位于载重线圈后方一定距离处。各载重线一端在规定字母前加标“L”。LT干舷较LS干舷小1 /48的夏季木材型吃水,LW干舷较LS干舷大1/36的夏季木材型吃水,LWNA干舷与WNA干舷相同,淡水木材干舷的规定同其他货船,木材载重线标志如图所示。
(三)国际航行船全季节载重线标志
对于所有货船,如按法定规则的全面要求所核定的干舷大于公约所要求的最小干舷,因而其载重线勘绘于相当或低于公约所核定的最小干舷的最低季节性载重线位置时,则仅需勘绘淡水载重线。全季节载重线标志如图所示。
(四)国内航行船载重线标志
对于我国国内沿海航行的船舶,由于沿岸海面风浪较小,对稳性、强度、抗沉性等的要求可低于国际航行船舶,储备浮力也可相应减小,因此,根据规则规定,其干舷可降低要求。国内航行船舶载重线标志如图所示,载重线下半圈与标志同色,两侧标以字母ZC,共有夏季、 热带、淡水和热带淡水4条载重 线,并在各载重线一端分别标有 X、R、Q、RQ缩写。
船舶在营运期间使用载重线标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船舶所勘绘的载重线位置与证书所载相符合;
2)保持载重线标志清晰可见;
3)保持证书在有效期内,展期不超过5个月;
4)保证船体和上层建筑、有关装置和设备无实质性变动;
5)船舶载重量应受到限制,以保证船舶无论在出港时、航行中,还是到港时,由区带或区域、季节期所确定的载重线不被水线淹没;
6)当船舶处于密度为1.000的淡水中,应根据水域位置及季节期使用淡水或热带淡水载重线。若密度大于1.000时,此宽限量应以1.025和实际密度的差值按比例决定。
7)船舶从江河或内陆水域的港口驶出时,准许超载量至多相当于从出发港至海口间所需(耗)油水及其他物料的重量。
8)对于船舶由于气候恶劣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发生绕航或延滞情况,可背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