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voy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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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是指船舶从事货物或旅客运输的一个完整过程,即船舶运输的生产周期。不同船型航次起止时间的规定不同,我国对航次起止时间的规定是:
货船(客船)或驳船:自上一航次终点港卸空所载货物(或下完旅客)时起,至本航次终点港卸空所载货物(或下完旅客)时止,计为本航次的时间。
运输推(拖)船队:将驳船送达终点港的锚地,或将驳船转交另一推(拖)船换推(拖)本船收毕拖缆,或将驳船送达终点港并使驳船分别靠好岸的时间作为本航次结束与新航次开始。
航运企业往往通过制定航次计划组织每一航次的生产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航次估算;同时通过航次安排,航运企业可以拟定单船及企业的运输能力,进而制定整个航运企业的运输计划。[1]
航次所包括的作业有:
(1)基本作业。包括装卸货物或上下旅客、船舶航行。
(2)辅助作业。包括装卸货物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办理文件、编解船队等。
(3)服务作业。包括供应燃料、物料、淡水、食品、备品等作业。[2]
根据船舶运输生产组织的特征,航次可分为简单航次和复杂航次。
(1)简单航次。是指船舶在两个港口间完成一次货物(旅客)运输完整过程的航次。
(2)复杂航次。是指船舶在多个港口间完成的航次,即船舶不仅运输从始发港到终点港的货物(旅客),还在中途一个或几个港口装或卸部分货物(上或下旅客)或加减驳船。
另外在水路运输生产中,还有一种往返航次的概念,它是指船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间从事客、货运输,船舶到达终点港卸完货或下完客以后又重返回始发港的航次。根据运行组织形式,往返航次又分为以下三种:
(1)单向运输货物的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两港之间实现单向货物运输任务,而回程空载的航次。大多数散货船及石油运输船的运输组织都采用这种往返航次。
(2)双向运输的简单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两港之间运行,往返两程都重载的简单航次。船舶在这一航次中完成两个运输生产周期。
(3)双向运输的复杂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两港之间运行,往返两程都重载的复杂航次。船舶在这一航次中完成两个运输生产周期。大多数班期航线的运输组织都采用这一类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