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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平均修理费用是指修理竣工船舶平均的修理费用。它反映船舶平均修理费用水平的高低,借以进行费用预算和分析比较。
船舶平均修理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以每艘船计算,另外一种是按每吨位(客位、千瓦)船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船舶平均修理费用=船舶修理费用/修竣船舶艘数(元/艘)
船舶平均修理费用=船舶修理费用/修竣船舶吨位(客位·千瓦)数(元/人、千瓦)
船舶修理费用是指在报告期内修理竣工船舶所支付的实际修理费用,它反映修船费用的使用与节超情况。
修理费用应具体统计船舶厂修费用、自修费用和配件购置费用等,以便分析各项修船费用的组成和实际节超情况。
各种事故造成的修船费用,原则上列为事故损失。
修竣船舶艘数是指根据船合同规定的修理项目,在报告期内已经全部修理完工的船舶数。包括在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送修,在本报告期完工出厂的船舶数。
例某水运企业2007年10月份修理竣工船舶三艘,在厂修理时间和费用如表所示。
船名 | 定额吨位 | 修理日期 | 在厂修理天数 | 修理费用 /万元 | |
---|---|---|---|---|---|
厂方受理 | 航方接船 | ||||
A | 5000 | 10月2日 | 10月30日 | 28 | 100 |
B | 8000 | 8月4日 | 10月20日 | 87 | 200 |
C | 15000 | 6月20日 | 10月6日 | 108 | 250 |
合计 | 28000 | 223 | 550 |
在例中,则某企业10月份的平均修船费用为
(1)按每艘船计算(万元/艘)
(2)按每吨位船计算(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