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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融资是指商业信用和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等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自然发生的融资活动。
(一)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付给职工而未付的工资、薪金部分。职工的工资通常是在职工工作一定时间以后定期结算支付的,在尚未支付以前形成企业对职工的负债。这种自然融资方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稳定性
职工的工资是定期结算支付的,企业每经历一个会计核算周期就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应付工资,这种流动负债,时间间隔相等,数额变动不大,并不断地重复发生,故具有稳定性。
2.强约束性
应付工资可以为企业短期内占用资金提供方便,在有效期内资金成本为零,但时间是很有限的,而且其限期具有强约束性,如果企业不能按期(通常是一个月)支付工资,则将影响到职工的工作态度和产品质量,甚至导致职工罢工、企业停产的严重后果,其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二)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行程的依照税法向国家缴纳而尚未缴纳的税金,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流转税的申报期限有l天、3天、5天、l0天、15天、1个月几种,而最常见的足1个月,以1个月为申报期限的应在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所得税实行分月(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分月(分季)预缴的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l 5天内申报纳税。所以企业也可以利用应交税金为企业筹集短期资金。采用这种自然融资方式有几个特点:
1.变动性
应交税金是一种就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其金额的大小要由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确定,数额不稳定,具有变动性。
2.强制性
应交税金与其他自然融资方式一样,在有效期限内占用企业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旦超出法定的期限,则会受到处罚。按税法规定,每超出一天按应纳税款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税款严重的可处以应纳税额1~5倍罚款。
当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缓交,经税务机关批准以后,可推迟3个月缴纳,3个月到期可申请续缓。
自然融资还有其他种类,如应付水电费、应付利润、应付福利费等等,其特点与以上的种类相似,故不再展开。
利用自然融资方式筹集短期资金量的大小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基年的实际经常占用额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予以确定;另一种是按应付费用每天平均发生额乘以占用日数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应付费用实际占用数=应付费用每天发生数×预计占用日数
其中预计占用日数的确定又分两种情况:当企业以赊销为主时,为贯彻稳健性原则,占用目数按结算期末到支付期的间隔天数计算,即最低占用天数计算;当企业以现销为主时,占用日数按两次支付期的间隔天数的一半确定,即按平均占用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