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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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世界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经织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约。其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并在二战时解体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1944年12月,出席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的一些政府代表和顾问以及空运企业的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新的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4月16日在哈瓦那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草案章程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成立。
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经营国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准会员。
截至2002年5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共有264会员: 北美16个、北大西洋1个、欧洲100个、中东21个、非洲36个、亚洲49个、南美21个、太平洋6个、中美洲14个。年度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执行委员会有27个执行委员,由年会选出的空运企业高级人员组成,任期三年,每年改选1/3,协会的年度主席是执委会的当然委员。有4个常务委员会分管运输业务、技术、财务和法律委员会。秘书处是办事机构。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在新加坡、日内瓦、贝鲁特、布宜诺斯艾利斯、华盛顿设地区运输业务服务处;在曼谷、日内瓦、伦敦、内罗毕、里约热内卢和达喀尔设地区技术办事处;在蒙特利尔和瑞士的日内瓦设有总办事处;在瑞士的日内瓦还设有清算所。
国际航协从组织形式上是一个航空企业的行业联盟,属非官方性质组织,但是由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航空公司是国家所有,即使非国有的航空公司也受到所属国政府的强力参预或控制,因此航协实际上是一个半官方组织。它制定运价的活动,也必须在各国政府授权下进行,它的清算所对全世界联运票价的结算是一项有助于世界空运发展的公益事业,因而国际航协发挥着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来协调和沟通政府间政策,解决实际运作困难的重要作用。
(1)协商制定国际航空客货运价;
(2)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章制度;
(3)通过清算所,统一结算各会员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间联运业务帐目;
(4)开展业务代理;
(5)进行技术合作;
(6)协助各会员公司改善机场布局和程序、标准,以提高机场运营效率等。
目前,中国大陆共有13家航空公司成为国际航协会员公司,各航空公司加入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