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企业竞争行动包括:无威胁或合作行动、进攻行动和报复行动。无威胁或合作行动可看作是合作博弈,合作博奕的特点是当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达成一致的协议,它强调的是团体理性,强调的是效率、公正和公平。所以企业在作出合作行动时,可能会既增加自己的利润(甚至市场占有率),又不削弱重要对手的业绩表现,也不会不适当地威胁竞争对手的目标。有些行动,只有当大部分竞争者采取一致行动时,才能做到对大家的地位都有所改善。例如,某一企业的产品的需求对保修期不很繁感时,如果每个企业都将其保修期2年减至1年,则全部企业的支出会减少,利润会增加。还有当某一产业成本变化了,需求价格也发生变化,如果产业内全体企业都改变价格,则全体企业效益会相应变好。实施能够改善全体企业地位的行动需要竞争对手明白这些行动不具威胁性,因而他们都乐意合作。
在实际的市场中,合作行动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情况都是不合作行为,主要包括企业间是否有攻击行动,以及发生攻击行动后被攻击企业是否会产生报复行动。
行动的特性是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用来解释行动的特征和规律的变量。Grimm和Smith等人的研究提出了诸如数量、速度、频率、单调性等可度量的行动特性,对竞争行动和组织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Walter J.F和Smith K G等人从领导者一挑战者之间市场份额侵蚀和领导地位被取代的角度提出与之有关的竞争行动的四个特J哇:总的行动数量、行动时间、行动技能的简单性及行动的差异性,并进行了实证研究。
关于竞争行动的很多研究均把行动分为战略行动或战术行动,并把它们作为行动的特性之一。战略行动涉及重要的具体的承诺,特有的资源,并且难以完成和逆转。战术行动通常是为更好地实现战略而采取的,涉及较少的和更一般的资源,更容易完成,通常也更容易逆转,例如降价或广告促销。
Mac Millan等人同样把行动的影响广度和行动的冲击强度作为行动的特性来研究。综合不同学者对动态竞争背景下的竞争行动特性的讨论,将主要实证研究中涉及到的竞争行动特性总结如下,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