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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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是探讨科学的社会性质及科学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学科。
1.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的缘起
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需要追溯默顿本人的学术经历。默顿是美国坦普尔大学社会学专业本科出身,在哈佛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他的导师是著名社会学家皮蒂里姆·A.索罗金(Pitirim A.Sorokin)。索罗金从事文化社会学研究,分析在西方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中,主流文化主导之下的主导性知识类型,当时正在撰写关于西方文化与知识的关系的社会学著作——《社会动力学与文化动力学》。作为索罗金的学生,默顿参与了这一研究,他运用宏观社会学与微观社会学理论,探讨知识的社会基础问题。此项工作为默顿提供了考察科学知识的社会基础的条件:在社会学视域内,观念与文化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默顿的学生兼同事伯纳德·巴伯曾论述道:“在三十和四十年代,撰写关于科学问题之著作的唯一专业社会学家,就是当时年仅二三十岁的罗伯特·K.默顿,……虽然默顿的著作、他早期的论文以及他后期的论文(自1957年以来撰写的)使他成为科学社会学之父,但是在三十和四十年代,他之所以撰写关于科学的著作,只是因为可能发展一些关于‘观念’或‘文化’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以及关于观念对于社会系统之稳定和变迁的理论思想。”
与此同时,默顿还在哈佛大学选修了经济学家E.F.盖(Gay)的课程,撰写了一篇关于A.P.尤舍(Usher)《机械发明史》的书评,得到E.F.盖的赏识,被推荐至《ISIS》发表,默顿由此被引介给《ISIS》主编乔治·萨顿。
当时的乔治·萨顿信奉科学史研究的“社会学视角”,默顿的社会学出身与萨顿当时的研究兴趣极相契合,故在萨顿的指导下,默顿开始从事17世纪西方科学史的研究,这是默顿的博士论文的直接学术渊源。
2.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路径的初现
默顿在考察17世纪的科学知识兴起的问题时,看到了社会学在其中的应用前景。他在考察过程中完成了从知识社会学到关于社会体制的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思想转变。
在STS的导言中,默顿提出了特定类型的知识在某个特定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化现象。而从17世纪开始,西方世界的主流知识类型明显是科学与技术。默顿认为,这一历史现象可以在社会学中得到解释:即不同于文化领域的内部史的解释:与特定知识相关的“其他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也发挥了他们的作用”。
默顿的叙述显示了索罗金的知识社会学对于默顿的影响。索罗金的知识社会学认为在西方文化史中,历史上的不同社会中的占主体地位的文化类型决定了主流的知识类型,表现出了文化决定论的立场。索罗金自称为文化流射理论。默顿的上述视角显然是索罗金的文化流射理论的反映。
但默顿并不打算遵循索罗金的研究路径,因为他发现,“科学史家们和研究文化发展的学者们向我们保证说,在不同的时期里,也发生着从某一种科学或科学群向另一种科学或科学群的兴趣转移;发生着从某一技术应用领域向另一领域的兴趣转移。”因而,一般的社会学理论成为必要的分析工具。具体到近代科学与技术,“是什么样的社会学因素(如果存在这些因素的话)影响着从一门科学向另一门科学、从一个技术领域向另一个领域的兴趣转移?……十七世纪的英格兰文明,为这样一种关于科学与技术中的兴趣的转移及兴趣焦点的研究,提供了特别丰富的材料。”
1970年默顿在为其博士论文出版单行本而写的前言中回忆到:“作者从探索十七世纪的英格兰入手,试图说明科学在当时当地开花结果的原因,而这项研究的指导方向是一种一般社会学的定向。这种定向十分简单:社会中的不同体制在不同程度上互相依存,因而在经济和宗教领域里所发生的情况,势必同发生在科学领域里的某些情况具有一些可觉察的联系,反之亦然。”
如上所述,在默顿的研究展开之初,由于历史现象的纷繁复杂,他放弃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路径,转向一般社会学的理论,即将17世纪英格兰社会中的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探讨宗教、经济与科学体制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和影响。
默顿在研究中贯彻将科学作为一种体制的一般的社会学理论的结果,形成了其对于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的内在要素的认识。
默顿在STS的最后一章中专文探讨了科学进展的若干社会和文化因素问题,主要就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与人口密度、社会互动、文化背景、功利主义与信仰进步的社会思想等科学知识与外部社会条件的关系问题做出说明。
默顿认为,科学、技术与人口密度的关系需要具体考察,只有当人口密度能够影响社会互动的频率时,人口密度增大才能促进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社会互动是科学中最重要的社会因素,有助于形成系统化的统一理论。在17世纪的英格兰,邮政服务、皇家学院和科学期刊构成了当时促进科学发展的社会互动载体,反映了科学界的社会互动本质:“要求这样地来解决一个问题,即问题的解决不仅满足科学家个人的有效与充分的标准,而且也满足他实际上或象征性地与之接触的那个集体的标准,这种压力构成了推进令人信服的、严格研究的一种强大的社会推动力。科学家的工作在每一点上受到他所探讨的现象的内在要求的影响,并且或许同样直接地受到他对其他科学家可以推知的批判态度或实际批评的反应的影响,受到他调整他自己的行为以符合于这些批判态度的这种调整的影响。”
社会互动还受到具体的文化环境的制约。对于科学而言,只有适合科学的规范的文化环境才能发挥社会互动的作用。这些规范包括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理性化的经验主义与信仰进步的社会思潮。默顿的上述阐述显示了将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的思想趋势。科学中社会互动模式的形成显示默顿将科学看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具有自身的结构特征。科学外在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规范适合科学的发展,表明科学自身也已形成了内部规范,而只有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科学才会形成自身的规范。因而,可以认为,默顿在完成这一论文的过程中,对于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科学已经形成了思想基础。
默顿本人在文中也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认为科学毕竟是一种社会活动的观点很快变得时髦了。科学需要许多人物的交流,现代的思想家与过去的思想相互交流;它同样要求或多或少形式上有组织的劳动分工;它预设了科学家的不谋利、正直与诚实,因而指向了道德规范;而且,最后,科学观念的证实本身也是一个社会过程。”
默顿上述关于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的思想在其接续的两篇论述科学与社会关系的文章中得到反映与发展,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路径得以形成。
3.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路径的形成
20世纪30、40年代,默顿接续研究科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由此涉足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的内部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成果,标志着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路径的形成。
默顿首先于1938年在美国《科学哲学》期刊上发表了《科学与社会秩序》一文。
《科学与社会秩序》探讨了当时欧美社会中存在的反科学现象。默顿认为,这一现象的根源与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科学的自主性有关。当科学体制内部的自主性与外部社会环境不相容时,科学就会遭受摧残。在这里,默顿指的是集权政体的代表——纳粹德国——的种族主义政策对于德国科学内部的普遍性规范的摧残,以及公众常识对于科学的非理性理解与科学的目标与后果的不相称之间、宗教价值观与科学方法所导致的怀疑论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冲突。
在分析中,默顿引申出了体制的自主性之间的冲突的规律,即不同的社会体制具有不同的内部规范性要求,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与社会其他体制之间由于内部规范所导致的自主性的差异会发生冲突。而科学的自主性可以被概括为科学的精神特质:“是指用以约束科学家的有感情色彩的一套规则、规定、惯例、信念、价值观和基本假定的综合体。其中的某些方面在方法论上可能是合乎需求的,但对这些规则的遵从并非完全是由于方法论方面的要求。这种精神特质像一般的社会规范一样,是靠它所适用的那些人的情操来维持的。违反规范的行为将受到内化的禁律的抑制,并且会受到精神特质的支持者们所表达出的反对情绪的抑制。一旦具备了这种有效的精神特质,愤慨、藐视以及其他表示厌恶的态度就几乎自动地使已有的结构稳定起来。”
1942年,默顿发表了具体论述科学的精神特质诸要素的《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此文是默顿接续前文针对社会中的反科学现象进行的由科学内部结构的视角所做的原因分析。同时,由于“纳粹科学”的现象之存在,当时西方科学家普遍具有关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体制需要社会其他体制的支持的认识,“导致了对于现代科学精神特质的明确化和重新肯定”,为默顿提供了研究的社会需求。
默顿将支配科学活动的方法论惯例作为科学的精神特质的来源,认为科学的精神特质即科学家的道德共识,包括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等四要素。科学的精神特质是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与其他社会体制相互冲突的根源。
其实,科学体制的自主性思想在STS中已有隐含性表述:“在一个带有伯纳德·科恩所希望的半隐半现的计划的脚注中,有关科学规范的概略提示表明,‘科学家提高纯科学的地位’是维持‘科学研究体制的自主性’的集体努力,就像‘试图保持其专业诚实的科学家反对纳粹科学等等之类的要求’那样。这个脚注进一步指出:‘作者现在准备研究科学与其周围的各种社会体制之间的这种关系’。作为其结果,我撰写了一篇论文《科学与社会秩序》……正如霍林格详尽地指出的那样,这篇论文和进一步详细说明科学的精神特质的那几个规范的《论科学与民主》(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1942),是当时似乎由纳粹的霸权主义引发的政治论战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上述引证表明,在20世纪30、40年代,默顿所写的关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上述论文不仅是当时“纳粹科学”这一外部环境的影响所致,亦是其博士论文的主旨思想的延伸考察。同时,默顿本人也认为:“直到1942年的论文发表时,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中预示的观点才有了明确的认识,这种观点就是,近代科学除了是一种独特的进化中的知识体系,同时也是一种带有独特规范框架的‘社会体制’。它同某些社会体制有部分共同点,而与另一些社会体制则有紧张的冲突。”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1933-1942年,在默顿发展科学社会学的初期阶段,默顿不仅将科学视为一种知识,亦且视为一种社会体制,并最终形成了科学是一种具有自主性的科学体制的思想。其时,默顿由动态地考察作为一种知识的科学的体制化进程,进而静态地考察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以《科学的规范结构》为形成的标志。
随后,默顿暂时离开了科学社会学,致力于构建社会学中的社会中层理论。直至1957年,默顿发表了《科学发现的优先权》,探讨了科学内部的奖励系统的运行方式,开启了默顿主义的科学社会学:关于作为一种体制的科学内部运行模式的研究。而科学的奖励系统实来自于《科学的规范结构》。美国科学社会学家诺曼·W.斯托勒认为,“尽管此文(指《科学的规范结构》——笔者注。)简短,但它至少包含了两项重要的线索,过了很久以后,它们都在默顿的写作中得到了体现。……而在默顿简要地论及命名法的重要性和‘体制上强调承认和尊重是科学家对其发现所独有的产权’,以及论述关于优先权的争论中,他几乎认同了科学奖励系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根据前述默顿开创并发展科学社会学的路径,可以认为,默顿视现代科学的发展为从知识到体制的发展路径。科学体制是在社会环境中逐步建立的,受到社会文化环境中相关体制因素的影响。科学体制具有自主性,表现为由科学知识本身的方法论外化形成对于科学家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进而形成了科学体制内部的行为规范,即科学的精神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