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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强度是指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碳强度高低不表明效率高低。一般情况下,碳强度指标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批评中国的立场文件中缺乏关于中国减排的量化指标,因此,胡锦涛的2009年9月的G20之旅,也被称为“碳强度”之旅。
碳强度高低不表明效率高低。一般情况下,碳强度指标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
强度低并不表明效率高。贫穷的农业国家碳强度均较低,但效率并不高;强度高也不说明效率低。例如,产品的
能源效率高,但并没有全部买出去,没有得到货币实现,则单位GDP的强度同样高。
一般情况下,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度指标是随着时间(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按这一自然下降趋势作出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如果要承诺低于这一趋势,则很可能表现出制约影响。因为资金、技术等均属于稀缺资源;
对于发展中国家,如果有资金、技术的保障,则强度承诺在近期是可取的;但经济规模的扩大需要同一技术的重复利用,因而强度并不能随经济增长而线性递减。因而从长远看,对发展中国家可能不利。
对于发达国家,由于资金、技术和完善市场制度的保障,在短期水平,采用强度承诺是可行的;在长期水平,由于规模扩张较为有限(人口稳定、发展饱各);强度承诺也不会有不利影响。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的强度水平低,进一步大幅降低的难度较大。
碳强度指标受经济波动(增长、汇率、通货膨胀等)影响较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缺乏较为严格的科学客观性。
碳排放需求与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直接相关,规模越大,水平越高,则需求越大,反之则低。但达到一定水平,碳排放需求则趋于平稳和不断下降。大略有以下六种情况:
(1)经济发展水平高,经济平稳增长但物理扩张十分有限,碳排放需求量大但趋于饱和。此时的总量限制对经济发展约束小,强度限制亦然。例如,欧盟、日本他们按总量和强度承诺,效果大略相同。
(2)工业化水平高,经济停滞或下滑,碳排放强度削减潜力大。工业化进程中的高排放时段的排放量近于饱和限量,参照此时排放量的总量制约约束小;但强度承诺显然不利。此类国家主要为前苏东国家,其倾向性为基于高排放的总量承诺。
(3)工业化水平较高,经济波动性较大,碳排放需求也相应波动,但高排放时段的总量也趋近于饱和排放,拉美和欧佩克国家属于此类,总量可能较为有利,而强度难度要大些。
(4)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较为稳定,碳排放需求持续增加,但据饱和排放尚有较大距离,如果按历史排放为基准,总量限制非常不利,而强度约束为相对量,难度要小些。但从历史和长远看,强度约束可能有"活节扣"之效用,约束会随时间而强化。
(5)工业化处于起步或尚未起步阶段,经济增长缓慢,或政治波动大,碳排放水平低,一般情况下,碳排放需求不会有较大增长,例如非洲和部分南亚国家,总量和强度约束均在短期内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6)经济发展水平高,经济平稳增长,而且物理扩张的空间大,碳排放需求量大,但他们未达到饱和状态,此时总量约束对物理扩张有不利影响,但强度承诺约束较小。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可能倾向于强度而非总量。
碳排放需求与资源秉赋关系密切。同样的经济发展规模与水平和资本密集度,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富集,低碳能源结构,低碳经济结构则碳排放需求低,碳排放强度低。
过去某一时点的排放总量。此为京都议定书目标模式,以1990年或附近某一年的排放总量作为排放需求的基准线,这种承诺方式对经济发展水平高、工业化水平高、经济物理扩张较为有限的国家,如欧盟、日本、苏东国家应较为有利,对其他国家均可能有不利影响。
基于历史和当前排放而线性外推到某一时点或时段的排放总量。此为IPCC排放情景之方法,这一方法对起点高的国家较为有利,对于当前排放低的国家,由于起点低,即使增长速度快,数十年后的排放水平依然较低,依此线性外推所得总量,对排放量低但经济已起飞的国家较为不利,因为当前的谈判不可能考虑50年或100年后的承诺。当然,对于经济尚未起飞的国家,影响也不大。
与满足人文发展基本需求相对应的排放总量,人文发展的基本生存(衣食住行)和生活质量(期望寿命、环境、教育等)不是无限的。与这些基本需求相对应,排放需求也是有限的。以这一有限总量作为排放限额,对所有人来讲均是公正的。如果这一总量太大,应该考虑将这一总量的比例分配到每一个地球公民,而不应是按政治实体-国家作为分配单元,这一方法对已实现高发展水平国家的不利影响可能较大,因为他们已经达成或超过了排放需求上限。但他们可与低发展水平的国家联合,因为低发展水平的国家当前需求低,增长有限,可以转让部分给发达国家。到他们需求时,再行尝还。这一方法对已经起飞的发展中经济较为有利。因为这一数额是基于人文发展需求估算出来的,所得总量限额不会对发展造成大的约束。这一方法对于尚未起飞的发展中经济也较为有利,因为其发展权益得到保障。在当前有大量盈余的情况下,可以转让。
总量指标分析
1. 京都型指标不可取,因为我们历史排放的最高峰仍然太低,远不能满足中国的发展需要。
2. 线性外推:优于京都型指标,但由于我们起点低,即使给20年增长,也难于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水平;
3. 需求指标:由于这一指标的基础是人文发展的基本需要,有伦理或公理基础,可以维持和保障我们的发展权益。
强度指标
1. 基线问题:中国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强度下降速率非常快。谈判中,欧美必然要求以此为基线。而中国的长远发展,长期稳定保持这一速率,可能有困难。
2. 经济的波动性问题:即使中国不出现1960年代的经济下滑,但汇率通胀,增长减缓等因素会造成经济波动。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的波动性较大,例如,南美、东亚经融危机。
3. 对发展权益的保障:与发展基本脱钩,不能有效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