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消费构成
电力消费构成(Electricity Consumption Structure)
电力消费构成是指在电力消费总量里各行业所占比例,以及有哪些行业有电量消费的一个统计。
电力消费构成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居民用电情况及其比例关系。为了反映国家电气化发展水平和趋势,以及反映经济增长与电力消费量增长的关系,需对电力消费及其构成进行统计分类。1986年前,中国电力消费构成分为农村用电(包括农村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农村工副业、农村生活等用电),工业用电(包括轻工业用电和重工业用电),交通运输用电(包括车站、码头及机场的动力和通信用电,电气化铁路、电气运输机械等用电)和市政生活用电(包括上下水道用电、生活照明用电和非工业动力用电)等4大类。1986年后,电力消费构成改分为八大类:
- 农、林、牧、渔和水利业用电(包括生产和服务业用电);
- 工业用电(指城乡工业企业中用于工业生产的用电);
-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用电;
- 建筑业用电;
-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用电;
- 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用电;
- 其他事业用电(包括公共服务和咨询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艺和广播电视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用电);
-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据1990年的统计资料,各部分用电比例结构如下:农、林、牧、渔和水利业为6.85%,工业为78.22%(其中轻工业15.98%,重工业为62.24%),建筑业为1.04%,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为1.70%,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为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为7.72%,其他非物质生产部门用电合计为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