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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一项基本政策工具,也是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至实施以来,在引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选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本文在简述当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面临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预审工作的建议。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