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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协调会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为解决某些专门性的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落实,使施工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现场协调会。会议的目的只针对近期的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这些重大问题应另行组织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月协调会)上进行研究处理。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代表、有关监理人员、有关施工人员酌情参加。
会议的内容包括:
(1)承包人报告已经过去的近期施工活动,提出即将到来的近期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派驻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的人员。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①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②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例会上进行研究处理。
③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其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