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费用(Environmental C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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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费用是指某一主体在其持续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付出或耗用资产的转化形式。
其中:
(1)某一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国家、地区。其范围究竟如何,取决于环境会计主体。
(2)持续发展过程是指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本代人的需要。
(3)经济活动是指人类开发、利用资源满足本代人需要所进行的活动;其他活动是指为维持环境资源的基本存量而进行的环境保护的活动。
(4)付出或耗用的资产是指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时,减少的环境资产和其他资产。这些资产一经使用,不能再带来未来效用,资产的价值转化为费用。[1]
环境费用确认的标准为:
(l)未来效用的不可能性。如果一项支出不产生未来的效用,或者未来效用不符合确认环境资产的标准,那么该项支出应确认为环境费用。
(2)计量的可靠性。与环境资产确认标准理解相同。只有环境资产能够计量,耗用环境资产进行经济活动发生的环境费用也就能够计量,并形成资源产品的成本费用。为维持环境资产的基本存量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按照财务会计的计量方法即可计量。由于污染环境而造成的损失也应是环境费用的一部分,但这种费用的计量是较困难的,只能依据合理的估计对其进行计量。
环境费用的种类繁多,但它们一般都具有如下特征:
l、环境费用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环境资产的减少,有时也体现为社会经济系统内物质资产的减少。如自然资源的耗减费用直接表现为环境资产价值的降低,自然资源的保护费用直接体现为社会经济系统内物质资产的减少。
2、环境费用的发生是间断性与持续性并存的。生态资源保护费用主要是人类耗用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护环境发生的费用,是伴随着环境保护活动的进行而发生的,其费用通常按每次环境保护活动的实际发生额计量,表现在会计核算上具有间断性的特点。同时,自然资源的耗减与生态资源的降级是一个缓慢而持续的过程,具有很强的时滞性,其费用通常在每一会计期末总括计算费用总和,表现在会计核算上具有持续性。
按照环境费用支出的形式进行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资源的耗减费用。指由于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发生的自然资源实体数量减少的货币表现。自然资源的储量随着开采、利用的规模而逐渐减少,减少的资源价值即为自然资源的耗减费用,并构成最终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在很多情况下,耗减和降级是同时发生的。如不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一方面减少了矿产的储量,另一方面破坏了未开采资源的开采条件,使其降级。这一特点说明耗减费用的计量具有模糊性。
2、生态资源的降级费用。指由于废弃物的排放超过环境容量而使生态资源质量下降所造成损失的货币表现。当废弃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稀释、分解、净化能力时,造成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实际上是生态资源等级的下降。由于生态资源等级的下降给人类和经济活动带来的损失用货币计量,即为降级费用。
3、维持自然资源基本存量费用。指为维持自然资源目前的状况而发生的费用。由于人类的繁衍和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储量迅速下降。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以总体资源不枯竭为前提,为实现这一前提,人类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其货币表现构成维持自然资源基本存量费用。
4、生态资源的保护费用。指为避免生态资源降级或生态资源降级后消除其影响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包括废弃物的处理,环境卫生的维持等。
环境费用计价是指以货币衡量发生的各项环境费用的发生额。有些环境费用构成资源产品的成本,可按财务会计的计量方法对其进行计量;有些环境费用虽然不构成资源产品的成本,但对其计价,可以从数量方面客观地反映生态资源降级的代价以及恢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