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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均衡市场是指物资供给与需求相对平衡的市场类型。在这种市场形态下, 不仅物资的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大体相当, 而且其供给构成和需求构成也大体上相互适应。市场的相关因素是处于变动和发展中的。按照“不平衡—— 平衡——不平衡”规律, 旧的平衡不断被打破, 新的平衡又相继建立起来。在这一动态发展变化过程中, 平衡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在此期间, 市场竞争的分布也不时地在买者、卖者及二者间变动, 买卖双方间的“异极竞争”强度达到了最大化。
从市场功能、行为和结果来分析, 均衡的物资市场是最为理想的市场模式。它兼有物资卖方市场和物资买方市场的优点, 既不会造成物资产出实现的困难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又能满足经济建设对物资的需求。但要实现这一市场模式, 使绝大多数物资的卖方市场或买方市场向均衡市场转化, 仍然需要抑制“投资饥渴”, 控制生产资料购买需求; 调整产业结构, 尽力增加短线物资的可供资源; 改革物资流通体制, 提高物资有效供给; 增强生产企业活力, 加大物资供给的后劲, 以促使市场上物资供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的相对均衡。
需要指出的是, 物资的卖方市场、物资买方市场和物资均衡市场都是相对而言的, 它们只是理论上抽象出来描述市场需求与供给相互关系的不同组合类型。在实际经济活动中, 一个完整的、稳定的卖方市场或买方市场并不存在, 一个稳定的均衡市场就更难形成。之所以要从复杂多变的经济实践中抽象出卖方市场、买方市场及相对均衡市场并分别加以研究, 只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系统地分析物资市场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在市场上的反映, 以便及早采取对策, 以利于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