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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拥挤附加费又称拥挤港附加费,是指由于卸货港口拥挤,船到港后长时间停泊,等待卸货码头而延长船期,增加船公司的营运成本而向货方收取的附加费。
港口拥挤附加费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因港口拥挤,影响船舶周转速度而给船公司造成船期损失。一般在合同中应订明:“如发生船舶征收港口拥挤附加费时,由××负担;并应在有关信用证内规定此点,其金额凭证明可超支。”
港口拥挤附加费是一种临时性的附加费,其变动性很大,它随着港口拥挤程度的变化而调整;如果港口恢复正常,则该项附加费即随之而取销。如果在预付运费中已收取港口拥挤附加费,则不论卸货港拥挤情况如何,已收取的港口拥挤附加费不予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