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费率(Premium 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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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等保险条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比例,通常按百分比或千分比来计算。海上保险费率是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构成,两者之和称为毛费率。纯费率也称基本费率,其确定是根据各类保险灾害事故以一定范围的保险标的,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频率和毁损率(二者之积称之为损失率)来计算费率百分比。
合理是指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单个等价交换的原则,按照被保险人投保标的危险性大小及数量恰当地确定保险费率的档次,实行差别费率。
保险费率一经制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过于频繁地变动。保险费率中的相当一部分具有客观性,其影响因素受客观条件制约。如果变动频繁,就可能涉及到保险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是造成保险公司财政不稳定而影响其偿付能力。
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内社会经济政策的变动,导致保险市场供需状况或风险程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保险人必须及时掌握这些情况, 适时适度调整、变动保险费率。
必须遵循国际性原则。一方面使费率水平适应国际保险市场的行情,加强保险公司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使费率水平能为国际再保险公司所接受,以顺利地使危险在国际范围内分散。
遵循盈利原则,并不是绝对提高保险费率,这样将造成和前述的原则发生矛盾,反而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而是要在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被保险人对保险费率水平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际保险市场情况的变化、承保标的不同对象,灵活地调整费率水平。
其具体程序如下:
1.划分危险单位。危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的范围,它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根据危险单位的大小,确定一定单位时间内,某种海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测定海上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即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次数与全部承保的保险标的数的比率。
3.测定海上保险标的损毁率,即受损保险标 的数与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次数的比率。
4.确定海上保险标的物的损毁程度,即保险赔偿额与受损保障标的保险金额的比率。
5.计算海上受灾保险标的物的平均保险额与全部保险标的平均保险额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