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All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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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其负责的范围很广泛。它除了承保“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通常所致的损失有: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等。
上述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也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或数项在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英国1982年新修订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已将原来的“一切险”改称为“A”险。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对于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一切险、平安险和水渍险),中国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以下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海洋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