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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性立法是指国务院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活动。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领导全国各项行政事务。法规性立法的内容包括全国性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事等各个方面。
法规性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实现国务院对全国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
法规性立法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国务院直接组织起草、制定和发布;二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组织起草、制定,由国务院批准,再由制定部门发布。通过法规性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有条例、规定和办法三种名称。条例是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行政法规名称。规定是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部分规定的行政法规名称。办法是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