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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科技,实际上是科技要服务于以人为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综合概括和表达,是指与民生问题最直接相关的科学技术,即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关的科学技术。民生科技则是在民生科学基础上融合了相关的技术,“民”的概念决定了民生科技追求的是群体目标,形成的是追求和谐生活的价值观。自主创新与技术扩散并重,是民生科技的内涵。加强民生科技包括增加与民生直接相关的科技储量和扩大科技应用范围两方面的含义,即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和技术扩散兼顾。
可以对“民生科技”的概念进行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民生科技”概念泛指一切可以改善民生的科技活动,而狭义的“民生科技”概念则从狭义的“民生”概念出发,将发展民生科技与政府的职能联系起来。根据这种狭义的理解,“民生科技”是指能够普遍促进民众改善生存和生活状态、增加发展机会、提高发展能力和优化权益保护状况的各种科学、技术活动及其相关政策的体系。简而言之,民生科技是指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支撑和引领的科学技术。
第一,“民生科技”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这类科技活动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即以普遍改善公众生存和生活状态为宗旨,这体现了政府科技工作要以为民服务为根本目的的理念。第二,“民生科技”要充分发掘科学技术在改善公众生存和生活状态方面的重要功能与作用。第三,“民生科技”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体系。
就“民生”的目标而言,这一概念包括三个层面:
1、公众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需求,比如生存的食物及其安全问题,卫生健康与疾病防治问题,生活环境的健康问题等;
2、公众发展与自我发展的需求,比如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公平的受教育的机会,为公众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知识、技术与信息等;
3、改善公众社会福利的需求等。
就“科技”的功能而言,这一概念包括三个维度:
2、改善民生的技术的生产、传播和普及;
3、以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为目标,促进民生科技发展的政策体系。
就“民生科技”的推进主体而言,政府和企业都有可能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但企业往往并不以改善民生为最终目标,对民生的改善可能是其实现获利目标的手段,或者是其趋利行为的副产品。但对政府而言,改善民生往往是其职能所在,是某些政府支持的科技活动的直接目的,也是所有政府科技活动期望实现的总体目标。
因此,对政府而言,提出“民生科技”的概念具有明确的政策意义。一方面,这意味着要把提供“改善民生”的公共产品作为政府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科技投人要向公益性、普惠性地解决民生问题倾斜。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政府要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引导并规范科技活动朝着改善民生的方向发展。事实上,进入21世纪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在各自的科技发展规划中加大了对民生问题的倾斜,从宏观政策层面对民生科技进行引导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