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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标准化是对林业活动中实际与潜在的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供共同和重复使用,以获得最佳的林业活动秩序,提高林业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并维护生态健康,不断提高森林产品的质量。这里的森林产品,包括生态服务、森林文化产品等公共性产品和一般林产品。[1]
(1)林业行业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开始标准化工作的行业之一:我国林业标准化工作始于1952年。截至目前,共制定了林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650项,一个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骨架,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基本涵盖林业生产全过程的林业标准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这些为我国林业生产和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2003年颁布和实施的《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南。
(2)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对林业标准化工作做了具体步署要求:大力实施林业标准战略,把林业标准和质量检验检测贯穿到种苗培育、整地造林、管护经营、调查监测、采伐更新、加T利用的林业生产全过程,加快我国林业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3)2005年国家林业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中对林业标准化工作更是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林业标准及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和林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保障林业建设质量。积极推进标准化战略,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覆盖林业各个专业领域的林业标准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共同开展林业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强化林业标准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林业标准化示范县(区、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真正做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与国外差距大
林业标准化工作起步于2O世纪5O年代,但进展缓慢,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总的看来,中国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尚处在试点和起步发展阶段,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进入新的世纪,面临我国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我国的林业标准化工作显的滞后,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我国的标准制定周期太长,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我国的标准水平偏低,修订不及时,标龄太长,满足不了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的需要。
2.林业标准数量少
林业生产的对象是活的有机体,且种类繁多,各有其生产发育的规律,受自然、气候、土壤等的因素的制约。因此,有明显的地域性差别,各地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自己的林业生产建设标准。目前完成的林业标准体系建设只是框架的构建。我国林业标准化的起步虽然很早,却主要是产品(木材加工等)标准,生态类标准建设比发达国家晚了几十年。按照目前的进度,我国林业标准体系建设大约还要5-10年的时间。
3.林业生态建设标准种类不全
林业生态建设不仅包括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保持林的建设、防风固沙林的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建设等各种防护林建设,还应包括城市生态建设、道路绿化及特种用途的风景林建设等。但在这些领域尚缺乏统一标准。例如,城市园林绿化仅有城市绿化的定额参照指标及树种选择的规划原则,缺乏相应的法律性、政策性标准。
4.对林业标准化的宣传不够,推广实施力度不大
由于我们过去对林业的实际重视不够,对林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林业工作中没有自觉地按照林业标准化的要求去做,使得我们的林业战线的工作者和林业劳动者对林业标准化的知识比较缺乏,没有掌握起林业标准化原理、组织体系和实施方法等。林业标准化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导致林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缺乏动力。
1.建立健全林业标准体系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化标准组织(ISO)所制定和颁布的标准、ISO认可的其他国家组织制定的一些标准及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制定的、得到国际公认的某些标准。先进标准是指国际上有权威的区域性标准、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和通行的团体标准以及其他国际上先进的标准。
过去,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最大困难,是各个国家的标准不一致。林业方面的标准化曾远远落后于机械制造业等工业部门。上世纪7O年代以来,林业方面国际标准化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引起广泛注意。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来改造我们的林业,按照WTO协议中关于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的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中国林业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加快我国林业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从现在起,我们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公平贸易和与WTO规定接轨的需要,加快林业标准特别是主要林产品的内在品质、加快性能、分等分级等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主要林产品的标准成龙配套,基本达到林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作为技术依据。
2.加快完善林业监测体系
当前要充实、完善现有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地方检验、检测机构,要结合各地林业生产需要,以贴近林业,贴近生产单位,贴近用户为主要原则,进行完善和补充,要逐步建立商品质量监督机构,择优利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实验室的检测设备和能力,填补少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项目,但要避免重复建设。消化吸收国内外有关科研成果,重点加快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和快速检测手段的研制,以适应现场快速检测、检验工作的需要。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要以科学、求实、公正、公平为准则,健全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自律机制,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素质,保证检验、监测工作质量;加快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坚持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开展检验、监测工作。
3.加大普及、宣传工作的力度
要把实施标准化变成广大农户与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必须强化标准化意识,普及标准化知识,加大林业标准宣传贯彻的力度和广度。目前林业标准化对农村大多数人是一件陌生的事物,不要说是广大农民不了解,即使是林业科教战线上的许多科技人员对此也知之甚少,林业标准化的意义还没有被社会各界所认识。因此加强对林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是目前推动林业标准化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了解、认识、掌握林业标准化的氛围。
4.加强林业标准化问题的研究
要继续开展林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要研究反映优质要求的主要林产品等级划分的科学方法;加强林业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及时了解国际林业标准化发展动态。
5.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充分运用林业手段,取得更大的工程实效;当前,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充实林业标准化工作人员。二是要建立林业标准化推广体系,稳定充实林业科技推广队伍,是林业科技推广队伍成为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要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广泛吸收有关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人员,充实完善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标准制定、修订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