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差价(Price Variance of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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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差价是指材料实际到场价与定额估价表编制期取定的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之差。材料差价包括规定可以计算差价的主要材料和按动态计算的某些地方材料及市场采购材料两个方面。规定可以计算差价的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及市场采购材料一般为下列各种材料:
(1)定额规定计算差价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玻璃、油毡、沥青、钢门窗、铝合金制品、轻钢龙骨等。
(2)地方材料:碎石、砂子、石灰、石灰膏、砖、铁钉、铁丝等。
(3)市场采购材料:各种饰面材料、面层装饰材料、各种龙骨、各种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涂料及各种幕墙等。
执行安装预算定额统一基价后,定额执行地区与定额编制中心区的价格必然产生一个差值,这种差值就是差价。差价主要由人工、材料和机械差价构成,它必须经过调整后才能真实地反映当地的工程价格水平。差价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区差
各省、市、地区预算定额价格与北京或省中心城市(定额编制地)的预算定额基价产生一个水平价差,这个价差由当地定额站或造价管理部门进行测算比较,得出调整系数作为价差调整使用,或者在编制本地区估价表时调整在估价表中,不再另行调整。
(2)时间差
预算定额或估价表的编制年度与以后执行年度产生的时间价差,这是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使价格发生变化产生的,由当地定额站或造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测算出物价涨幅调整系数,并按此调差。
(3)供求形势差
因市场供求关系引起市场竞争,使价格波动,或进货渠道不同,形成价格差异。
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编制时采用的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与时下的实际价格的差额,就称为材料差价。其调整办法一般有两种:
(1)对主材按单项材料调整差价,单项材料差价=(实际价格-材料预算价格)×材料用量。
(2)对次材按调价系数调整,即:差价=单位工程预算项目直接费×(系数—1)。
这种调价办法,一般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通过典型测算,按不同类别的工程分别制定出一个时期内地区统一的调价系数。调价系数的测算方法用计算式表达为:
调价系数=
式中 P——调整后的典型工程预算价值;
Po——调整前的典型工程预算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