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瑕疵占有
无瑕疵占有是指善意且无过失、和平、公然、继续的占有。
有瑕疵占有与无瑕疵占有根据无权占有是否具有瑕疵为标准,可将其分为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所谓无瑕疵占有,是指对于物以善意且无过失、和平隐藏的方法)并持续(时间上继续无间断)的占有。反之,所谓有瑕疵的占有,是指对于物以恶意、有过失、强暴、隐秘或不继续占有中的任何一种的占有。
两者区分的实益在于:
其一,凡主张占有的合并的,应承继前一占有人的瑕疵。
其二,在分析取得时效与善意取得的要件上尚有作用。
- ↑ 马俊驹主编.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 民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02月第1版.
- ↑ 崔建远,申卫星,王洪亮等编著.物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