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物权(Real Right for an Indefinited Period of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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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物权又称无期限物权,有期物权的对称,是指没有期限限制、永久存续的物权,如所有权,是为学理上以有无存续期限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
(一)区分的标准
根据物权有无期限,物权可分为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1.有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是指存续期间受期限限制的物权。限定物权均属于有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的“期限”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在设立他物权合同中约定。
2.无期限物权。无期物权是无期限限制、可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为无期限物权,只要所有物永续存在,不灭失,对该物的所有权永久存续。
(二)区分的意义
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区分的意义是两物权的消灭原因不同。有期限物权的存续期间届满,是该物权消灭的原因之一,除非当事人申请续期。而无期限物权不存在期限届满的问题,除权利人抛弃权利或者标的物灭失等原因外,物权永续存在,并不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