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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规划是指各种不同规模,形式和特征的旅游风景地域。作为概念,旅游地有两个基本的含义:
一是指旅游者浏览、观光和访问的目的地即旅游活动与旅游资源的所在地;
二是指土地利用方式,如同农业用地、林业用地一样,系指旅游设施和机构、旅游郊区设施所形成的一定地域空间。
旅游地规划大致分为四个步骤,即规划准备阶段、规划制订阶段、规划论证修改阶段和规划实施与调整阶段。
一、规划准备阶段
具体内容包括:
①分析旅游资源开发价值和开发能力;
②成立旅游规划系统或规划研究组;
③提交旅游规划任务书和规划大纲;
④收集相关资料与分析整理。
二、规划制订阶段
具体内容包括:
①结合资料整理与分析,组织实地考察;
②旅游资源评价、客源市场分析、旅游开发评价;
③旅游开发可行性研究;
④构建旅游地整体形象、产品和项目形象的创意策划;
⑤旅游地开发的功能分区和提高规划文本、图件。
三、规划论证阶段
具体内容包括:
①对旅游地规划文本和图件进行审查和初评;
②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和图件;
③二次审查并形成最终规划文本和图件,提供组织实施。
四、规划实施阶段
具体内容包括:
①经当地政府讨论审议后,即可组织实施;
②实施中可能发生情况变化,应对原规划进行重新调整或制定调整性规划。
旅游地规划的内容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参照国家旅游局2000年10月26日公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方法》,结合旅游地规划的实际,其规划内容应包括:
旅游地背景条件分析:包括区位条件分析、自然地理条件分析、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历史文化条件分析等;
旅游地旅游资源调研评价:包括旅游地旅游资源类型、分布、组合、质量、特色等,以及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等;
旅游地旅游发展的客源市场研究:包括旅游当地旅游发展的客源市场定位、客源规模预测等;
旅游地旅游发展战略:包括旅游地发展方向、旅游开发的重点产品、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
旅游地旅游产业建设研究:包括基础设施、旅游设施、资源开发等安排和动态组合等;
旅游地环境保护:包括旅游地区环境保护目标、景区景点保护等级、整体环境整治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等;
旅游地旅游发展效益分析:包括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分析评价;
旅游地旅游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包括法律法规性的、行政管理性的、经济性的、宣传促销性的、人员培训提高与管理性的等多方面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