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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念属性分析,旅游容量是一个行业概念,是旅游产业承载力的问题;旅游地容量则是一个空间概念,是旅游地的承载力的问题。两者虽有联系,但在研究对象上有着根本的不同。旅游容量是从整体旅游产业的角度出发来研究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它既包括了旅游地容量,也包括了通往旅游地的各种交通容量以及服务容量,是一个全行业的概念;而旅游地容量则是从一个具体的旅游目的地出发,来研究这个地区的旅游资源和地面设施组成的接待能力,是一个地区概念。
旅游地容量是在不破坏和不改变旅游地生态环境,不明显降低旅游者旅游质量和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旅游地所能容纳旅游者的最大数量。按照这个定义,旅游地容量用接纳旅游者人数来表示,它与旅游地的开发强度具有一定的关系,是以环境为中心来展开研究的,因此,这种解释可以说是从环境容量的角度来认识旅游地容量。
旅游地容量受两个因素影响,一个是旅游地环境性质与结构,一个是旅游活动性质与结构。同时,旅游活动不仅对环境有影响,而且对社会、经济也会产生影响。旅游地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旅游经济系统。因此,旅游容量作为一个全面反映旅游地旅游活动的综合性指标,应是一个概念体系。[1]
(1)旅游地容量与旅游目的地的类型及其所开展的旅游活动类型有一定关系
对旅游者来说,他们对观光型旅游地与度假型旅游地容量的认同标准是不一样的,相对于观光型旅游地,度假型旅游地的游客密度小,度假者才能获得较高的旅游效用,因此,当两个旅游地面积相等时,度假旅游地容量要小于观光旅游地容量;即使在两个面积相当的观光旅游地中,不同观光类型的旅游地对容量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对于具有自然景观性质的观光地,其旅游地容量要小于具有人文景观性质的观光地。可见,人们对旅游地容量的认识往往是从其旅游地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的。
(2)旅游地容量也与旅游者需求特征相联系
旅游者需求特征主要包括旅游者社会经济特征和旅游行为特征两个方面。社会经济特征主要有旅游者的年龄、性别、收入水平、职业等各种社会经济变量;旅游行为特征主要包括旅游者的出游动机、旅游类型、停留时间、旅游期望等行为变量。具有不同社会经济特征和旅游行为特征的旅游者对旅游地容量的认识是不同的。对于那些以娱乐为出游目的的旅游者来说,他们对旅游地拥挤状况的容忍程度要远远大于以休养放松为目的的旅游者,而那些在旅游地停留时间较长的旅游者则要求旅游地有较小容量。
(3)旅游地容量也与这个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有重要的关系
旅游地通常具有满足旅游者旅游需要和满足当地居民生产与生活需要的双重功能。如果旅游地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城市,那么,它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不仅要满足外来旅游者的旅游需要,也要满足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旅游地具有目的地和客源地双重空间经济特征,那么,它既要满足外来旅游者的旅游需要,还要满足当地居民的旅游需要,因此其旅游地容量一般要小于具有单项经济特征的旅游地容量。
(4)旅游地容量还与旅游地的空间结构具有某种联系
空间结构主要表现为旅游地的极化和扩散,旅游地容量大小决定于旅游地的极化状态和扩散状态。所谓极化,是旅游地的外围向中心移动的现象,旅游地的旅游活动如果向区内某旅游中心形成了向心极化,并且越来越集中在某一空间点时,旅游地的总体容量必然会缩小。所谓扩散,是旅游地由极化中心向外围移动的现象,这时,旅游区内的旅游活动不仅仅集中在区内一个特定的中心点上,而且由极化中心向四周扩散,形成多个旅游中心,主要表现在区内旅游中心向近郊或远邻地区扩散,从一个景点景区向多个景点景区扩散。由于旅游活动不是相对集中在一个特定的活动点上,而是扩散到更大的范围内,旅游地容量也必然会增大。
旅游地容量的简单构成体系应该包括生态容量、经济容量、物质容量、心理容量和社会容量(基于旅游者的社会容量和基于当地社区居民的社会容量)。其中生态容量和经济容量是基于供给角度的容量度量,而物质容量和心理容量则主要是基于需要角度的容量度量。
1.生态容量
生态容量是从自然生态环境出发来考察旅游活动的影响的,是从生态环境净化和吸收能力的角度来认识旅游地容量的。
2.经济容量
经济容量是从特定区域内的经济环境的约束条件以及旅游活动对当地经济影响的角度为出发点来研究旅游地的容量的。
3.物质容量
物质容量一般又称旅游设施容量。该容量的量度主要根据每个游人的空间要求(平均)与特定资源或旅游设施之间的比值关系。假如要计算某海滩的物质容量,则可以用该海滩的总可用面积除以游客人均的适度平均空间量值可得。
4.心理容量与社会容量
心理容量与社会容量无非是从旅游者出发或者是从当地居民利益出发来研究旅游地容量的。
一个旅游地是一个综合的旅游接待系统,它的接待能力有多大,受制于旅游资源、生态环境、既有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状况以及旅游区域内居民心理承受能力这些综合因素。也就是说,旅游地在某一时间内的容量,是由旅游地内的旅游资源容量、生态容量、设施容量、地域社会容量各个限制指标中任意一个构成瓶颈因子的要素容量所决定的。从这一点看,旅游地这个综合系统的功能的发挥,必然以系统中的各个功能因子的协调运行为前提。
旅游地内各种旅游活动区容量计算的起点是景点的容量和景区内道路的容量。景点是指旅游者从事旅游活动的具体场所,以及围绕这一场所的短暂休息和即时服务所占用的空间单元。在自然风景旅游地中,一个观景点就是一个景点。景点可容纳游人活动的能力即是景点容量。景区是比景点空间范围更广一些的地域单元,它包括有若下个景点,连接景点间的道路,以及那些构成旅游活动的环境但又不为旅游活动直接占用的空间。景区的划分以景点之间的邻近性为依据。景点和景区是旅游地规划中经常采用的空间单位,旅游地的旅游活动容纳能力是从各个景区的容量和景区间的连接道路的容量求和得来的。旅游景点容量、旅游景区容量、旅游地容量都可分为极限容量和合理容量。旅游地容量的测定公式如下:
公式中,T为旅游地容量,Di 为第i旅游景点容量;Si 为第i景点内道路容量;m、n、p分别为景区数、景点数、景区内道路条数;C为非活动区接纳游人量。其中,旅游景点容量、景区内道路容量的量测方法,与前述旅游资源容量的量测相同。这里计算的可以是时点容量或日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