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New Energy Vehicles / The Vehicle With New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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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已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规则》强调说明: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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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起步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缺乏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尚未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
发展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基本明确,国家和行业标准尚未完善,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
成熟期产品是指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清晰,产品技术和生产技术成熟,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完备,可以进入产业化阶段的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聘任有关专家,组成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负责确定和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别的技术阶段,提出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专项技术条件和检验规范建议。
对处于不同技术阶段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且只在批准的区域、范围、期限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并对全部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只能在批准的区域、范围、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并至少对20%的销售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方式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
汽油和柴油是传统内燃机汽车的能源,利用除此以外的能源提供动力的汽车均可称为新能源汽车。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推出了甲醇、乙醇、氢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等代用燃料,以及电动和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
1)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汽车。
燃气成分单一、纯度较高、能与空气均匀混合并燃烧完全,CO 和微粒的排放量较低,发动机在低温时的启动和运转性能较好。其缺点是其运输性能比液体燃料差、发动机的容积效率低、着火延迟较长及动力性有所降低。目前这类汽车多采用双燃料系统,即一个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系统和一个汽油或柴油燃烧系统,能容易地从一个系统过渡到另一个系统,此种汽车主要用于城市公交汽车。
2)醇类燃料汽车。
使用比较广泛的是乙醇。乙醇来源广泛,制取技术成熟,最新的一种利用纤维素原料生产乙醇的技术,其可利用的原料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农林废弃物、城市生活有机垃圾和工业有机废弃物。目前醇类汽车多使用乙醇和汽油或柴油掺和的燃料驱动,既不需修改发动机,又起到良好的节能和降污效果,但这种掺和燃料要获得与汽油或柴油相当的功率,必须加大燃油喷射量。当掺醇率达20% 时,应改变发动机的压缩比和点火提前角。乙醇燃料理论空燃比低,对发动机进气系统要求不高,自燃性能差,辛烷值高,有较高的抗爆性、挥发性好、混合气分布均匀及热效率较高,汽车尾气污染可减少30%以上。
3)氢燃料汽车。
氢气作为汽车燃料,其辛烷值高、发动机热效率高;发动机可在空气过量系数较大的范围内稳定燃烧;点火能量低,不到汽油最低点火能量的1/10,且氢燃料的火焰传播速度快;低温下易启动,其燃烧生成物主要是H2O和NOx,不产生HC,CO 和碳烟排放。但在发动机上使用存在回火、早燃及燃烧控制不好等问题。氢的储运性能很差,其沸点为-253 ℃,以液态方式储存时成本高,不适宜长期储存。氢的制取原料有天然气、煤及水。至今这些制氢方法的成本及能耗都较高,难以进行大规模制氢用于车用燃料,因此氢气必须在解决降低生产成本和储存运输等难题后,才能逐步走向实用。
4)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一般指纯电动汽车,它区别于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大致分为蓄电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他们的共同点是完全由电力通过电机驱动,能够实现真正的零排放。电动汽车的技术关键是高能量和大容量的蓄电池。目前世界上虽已研究出几种高能量蓄电池,在技术上也已满足电动汽车的要求,无论在动力性和一次充电续驶里程等主要技术上均趋于成熟,但其使用成本高于汽油30% 以上。因为必须经常充电,所以需依赖于快速充电站的建设。由于电池占用一定体积和质量,使有效比载重较小。
5)混合动力汽车。
混合动力装置是将传统发动机尽量做小一点,让一部分动力由电池- 电动机系统来承担,既发挥了发动机持续工作时间长和动力性好的优点,又可以发挥电动机无污染和低噪声的优点。混合动力汽车是采用传统的内燃机和电动机作为动力源,通过混合使用人力和电力2 套装置开动汽车,达到节省燃料和降低排放污染的目的。实用的内燃机既有柴油机又有汽油机,但是共同的特点是排量小、质量轻、速度快及排放好。电动系统中包括高效强化的电动机、发电机和蓄电池。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能量的合成主要分为串联式和并联式2 种。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比,降低了对电池能量密度和容量的要求,减轻了电池部分的质量,有利于提高汽车的质量利用系数;动力性、续驶里程以及乘员的舒适性都得到了保证;无需增加充电设施,易于推广应用。与传统的汽车相比,电动机经常处于最佳工况,降低了排放;能量自动回收,提高了能量利用率;采用纯电动行驶模式,可以在特定的区域实现零排放。
新能源的开发早已引起了全球汽车厂的注意,20 世纪末以来,世界各大汽车公司以及国内各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纷纷致力于开发清洁节能汽车,使新能源汽车获得了长足发展。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对整个中国汽车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体现在如下2 个方面:
虽然当前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和有关汽车公司均在加紧研发此种新型汽车技术并取得长足进展,但总体而言,我国仍基本上与之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差距不过只有3—5 年,并不像传统内燃机技术一样存在20 年的巨大差距。在商用化和产业化方面更是如此,某些方面我们还有一定优势。
我国的汽车产业刚刚发展起来,汽车普及率低,因而在汽车动力系统发展战略选择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在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阻力也会小得多。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政府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
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
日前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为了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整个中国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的战略目标,从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
政府补助在极大提升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一些企业却打起了歪主意。2016年9月8日,财政部官网发布通报,曝光了5家骗取国家补贴的案例。其中,知名品牌金龙、奇瑞赫然在列。
其中提到,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了督查,财政部于2016年初组织力量,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在检查中财政部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
被曝光的五家公司为: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