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堕距(Cultural Lag),又称文化滞后、文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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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堕距是指社会变迁过程中,文化集丛中的一部分落后于其他部分而呈现呆滞的现象。亦称文化滞后或文化落后。文化的两个或多个部分,由于变化的时间和程度不一致,导致彼此间的协调性降低。
美国社会学家W.F.奥格本在1923年出版的《社会变迁》一书中首先提出“文化堕距”概念,他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在社会变迁中由于社会各部分变化的速度不同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奥格本认为,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物质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变迁速度往往是很快的,而制度与观念等部分的变化则较慢,这就产生了一种迟延现象。他认为,有的迟延现象可延续较长的时间,有时甚至达数年之久。这种迟延产生的差距即文化堕距。
一般而言,物质技术的变化发生在非物质的适应性文化之前。但是,非物质的适应性文化的变化先于物质文化的变化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文化决定非物质文化,而非物质文化一旦形成必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因此,文化堕距是社会变迁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
文化堕距理论是建立在社会及文化功能整合理论基础之上的。整合理论认为,社会文化体系的各部分、各分支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部分和分支对于整体有不可缺少的功能,若各部分的变化不一致,就会发生社会解组现象。
辩证唯物论的观点认为,物质文化决定非物质文化,而非物质文化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首先,从客观过程来看,在物质文化发生变化的时候,这种变化信息传达到适应性文化中去,要有一个过程,即适应性文化反映物质文化的变迁要经历一段时间即时间差,然后才能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而发生堕距现象。其次,特殊利益集团的保守。凡是对某一集团有特殊利益的文化,必然受到该集团的保护,因而使这种文化得以保存。文化堕距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通过社会整合和社会改革而缩短。
一般地说,物质技术方面的变化发生在前,非物质的适应性文化变化于后。如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和发现,使物质生产发生了变化,而指导和管理生产的政策、组织、制度等并没有及时作相应的调整,这时后者就成为文化变迁过程中的滞后部分,从而发生堕距现象。然而文化堕距并非专指适应性文化落后于物质文化变化的情形,在物质文化变化之前先发生非物质文化变化的情形是时常发生的。这也是文化堕距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