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数量管制(quantity control of foreign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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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数量管制是指政府对外汇收支实行数量调节和控制,如政府通过配给控制,根据用汇方向的优先等级,运用进口许可证和申请批汇制,对有限的外汇资金在各种用汇方向之问进行分配。
外汇数量管制主要是指一国外汇管理当局通过对经常项目收支、资本输出入、非居民的银行存款账户以及黄金、现钞输出入等进行管制,达到政府对汇率变化进行干预的目的。因而外汇数量管制的方法主要包括四种:
一是对经常项目收支施加限制。经常项目收支通常在一国国际收支中占有较大比重,它反映了一国创汇的能力,是决定该国国际收支状况的关键。因此,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都比较重视对经常项目收支的管制。经常项目所包含的外汇收支种类繁多,管理方式也比较复杂,但其管制的基本原则一般是: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要全部或部分按官方汇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经常项目外汇支出要在外汇管制机构的批准下从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例如,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政府部门为确保集中所有居民的外汇收入,一般采取以下方法:要求出口商必须得到贸易管理部门的批准,获得出口许可证;出口商必须向授权银行申报出口商品的价格、金额、结算货币、收汇方法、目的地和期限等内容,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向银行交出所有的外汇收入。还有政府出面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现款补贴或外汇补助;对出口收入给予减免或迟付部分税款;给出口商发放优惠贷款;由政府机构承保部分汇率波动风险等等。在进口外汇管制中,一些贸易管制方法通常是进口配额管理和进口许可证管理。还有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对购买进口所需外汇征收一定的外汇税;限制进口商对外支付使用的货币;对进口商品要求获得外国提供的出口信贷等。非贸易外汇管制的方法主要有:许可证制管理;预付存款制;规定最高限额制;规定购买非贸易外汇的间隔时间;控制非贸易外汇对外支付时问;课征非贸易外汇购买税等。
二是对资本输出入施加限制。对资本输出入限制是最常见的外汇管制形式。西方国家限制资本输入的方法包括对银行和企业两个方面。对银行的措施主要包括:规定本国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必须缴纳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规定银行对非居民活期存款不付利息,甚至对超过规定的存款余额加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限制商业银行向非居民出售本国的远期货币业务,对企业的措施主要包括:限制非居民购买本国的有价证券;限制本国企业和跨国公司借用外国资本。限制资本输出的方法主要有:对非居民账户上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及其它资产等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限制本国银行和企业向国外提供贷款,限制企业向国外投资,限制居民购买外国有价证券;对本国居民在国外的投资收益征收利息平衡税。
三是对非居民的银行存款进行账户管制。所谓账户管制,就是根据非居民的银行账户所属国别和产生原因的不同,对外汇的收支使用给予不同的规定。
四是对黄金、现钞输出入进行管制。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私人输出黄金,如需输出时,由中央银行办理。对本国现钞的输出都规定有一个最高限额,限额内可以自由携带出国,超过限额须经外汇管制机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