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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预算是一种部门和单位预算,它是国家预算的一部分,其编制程序与国家预算编制程序是相同的。即一般是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的。具体地说,就是:先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立足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好预算草案,然后上报到上级宅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机关。这样逐级上报,逐一汇总,最终便形成了教育总预算。教育总预算经批准后再逐级下达。
我国现行的教育预算编制方法,是采用基本数字和定员定额的办法进行的。
因此,在教育预算编制中首先应该确定基本数字(如学生数、教职员数、班级数等);然后按照各种定额分别测算各种费用;再按照规定的表格、项目逐一填报;最后汇总得出预算收支总额。在教育预算编制中,最关键的是各项定额清楚,基本数字真实、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