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指数(Political Freedom Index,P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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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蒂亚·森在其著作《自由式发展》一书中认为,自由处于发展过程的中心地位,自由和人们现实的主观能动是发展的主要动力,自由与发展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发展的过程是以人们所增加的自由来评价的,发展是要依靠人们的自由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的。
人类学家哈克1995年也在其著作《对人类发展的思考》中一再强调政治自由的重要性,并提出测度政治自由的方法:政治自由指数。哈克认为,人类既是发展的手段,又是发展的目的。由于人们习惯于用抽象的数字来讨论人类发展,在许多发展计划中人类本身却被遗忘了。自由和人权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方面。
哈克的政治自由指数可归结为政治参与、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及无歧视四组。
政治参与,指公民对国家和地区决策的参与及影响程度。政治参与测度指标包括一党制或多党选举制,广泛的选举权,选举的规范与公平,党派自由,和平集会权,分权决策,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法律保障,是指是否具备保护个人生存、自由和安全的法规与程序。其测度指标包括没有任意绑架、拷问或粗暴对待、杀戮,存在政治对手,没有警察暴行,公平和公开的判决,独立公正胜任的法庭,证明有罪之前的无罪假定,法律不受行政干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言论自由,是指在不妨碍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健康或者尊重他人权益的基础上,自由获取信息和发表意见、观点。言论自由测度指标包括:没有公共和私人言论的限制、没有新闻媒体检查和限制、新闻媒体独立自主、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律制度。
无歧视是指不因性别、宗教、语言等的不同而受歧视,并丧失各种机会。非歧视测度指标包括:不因性别、宗教、种族、国别或社会制度、收入、语言、财富等方面的差别而受歧视。
上述指标的信息都可以收集,所收集到的信息应通过无偏检验。难点是如何把定量信息转化为定性的结论。
政治自由、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和无歧视中没有哪一个更重要,因而政治自由指数的计算对四组赋予了相同的权数,怎样加权则视研究需求而定。
基于上述方法,哈克在其著作中对100个国家1994年的政治自由指数进行了测算排序,分为四类:最高、相当高、相当低、最低,并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了列表排序(见下表)。
HDI与PFI应该合并还是独立存在?学者们意见不一。主张独立的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类。
内因就是来自指数本身的原因。
一是因为两个指数都有各自的优点;
二是因为HDI比较稳定,发展得也比较成熟;而PFI 尚处在初级阶段,有许多工作要做,且易受政变的影响;
三是自由的测量有难度。如文化和宗教自由很难量化,而且政治生活的质量也不易概括(加总),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不完整的指标。反对者则认为,本来就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指数。
外因源自指数的使用环境,包括以下四方面。
(1)认为富国比穷国更重视政治权利。意思是说,投票权对一个只字不识和食不果腹的人是没有吸引力的。这方面理由已经遭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驳斥,因为,事实已经证明,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政治权利与经济和社会权利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认为,发展的测度应该包括政治自由。
(2)认为政治自由与经济增长的联系微乎其微。比如,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无政治自由可言,但其经济发展得却很好。反对者则认为,尽管经济增长与自由的关系有时很弱,但不能否认有些国家想通过独裁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他们却把增长与自由一起丢掉了。时代发展了,环境变了,民主与发展已成了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基本人权已不再是一个国家自己的问题,而已成为国际问题。
(3)来自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反对意见。因为有些工业化国家热忠于将政治自由指数作为他们提供援助的条件,而无视需要援助的发展中国家贫困的现状与根源。促进自由指数的建立是可取的,但借此来要挟被援助国家不可取。
已有人通过把HDI和PFI相乘建立了修整的HDI,修整的HDI不仅包括政治自由,还包括可持续发展。目前,很多研究机构还在对PFI进行修整,以使其更可信和更易并入H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