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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二”、“一”。三方贸易、两份提单、一个中间商。 三方贸易-供应商、中间商、实际购买商两份提单-第一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 -第二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购买商。一个中间商-整个换单过程由中间商一手操控;换单的实质就是中间商为切断实际供货商和购买商的联系而在提单签发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中间商付清货款和运费后,从供应商处取得第一套提单;中间商马上找船公司去换第二套提单:换提单的地点随中间商选,可以是发货地、收货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间商人头比较熟的地方;提单的发货人换成中间商,收货人变成真正的购买商。谁持有提单,谁就有货权,他想怎么换就怎么换,当然,条件是要付船公司换单费,换单费可质询船公司得到。
对于船公司而言,换单操作起来实在复杂。因为涉及到不同OFFICE对同一套舱单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关的时限要求,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见到头就大。
换单应该叫SWITCH B/L,有的需要在第三地换单,CNEE/SHIPPER都会变,这样主要是由于三方贸易的关系,比如货从大连走,走的SHIPPER是A,CNEE是B,但是客人要求在香港换单,CNEE变成了SHIPPER,而C才是真正的收货人,这样主要是怕泄露国外客人的机密
行话叫HBL,货代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去船公司出HBL,发货人显示真正的发货人,比如目的港的工厂或贸易公司,收货人显示货代,货代再出份HBL给真正的目的港收货人,其抬头显示在提单收货人栏,发货人显示货代抬头。
如果是目的港换单,就是用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或者是拿着保函和电放号换提货单。
进口二次换单是由于转船运输,必须凭一程正本提单换取二程提单传真件。凭传真件换取提货单。
二次换单跟转船没关系的,主要由于发货人那,没直接拿到船公司的MASTER B/L,而是找了货代公司订舱,由货代公司签发HOUSE B/L给发货人,用来在目的港换单造成的。这样就需要收货人在目的港找到H B/L的上的换单代理(即发货人那边,签发H B/L的公司,其在目的港合作伙伴,可能是分公司,也可能是合作公司),先换取M B/L(一次换单),再以M B/L向船公司进行换单(二次换单),然后才能申报,提货(有部分海关可以以H B/L申报)。
费用问题,1、二次换单会产生2次的换单费用,
2、另外海运费上可能会有差价的。
1.提单完整有效
正本提单:应有"Original"字样,并有船公司发货港代理的签字盖章。
副本提单: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
2.提单背书正确有效
记名提单应有与提单收货人一致的公章真迹背书,指示提单应有与提单发货人一致的真迹背书及提单持有人的公章真迹背书。
3.持副本提单换单应出具有收货人公章的真迹背书的保函,且副本提单与保函上的背书应一致。
4.换单前,应向船公司了解所持提单之到达目的港的船名航次,并将贵司联系方式留在提单背面。
5.换单后,应仔细核对提单与提货单内容。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经办人员问询。
进口舱单更改
1.依据船公司的进口舱单更改指示,提供进口舱单更改服务。进口舱单更改所需提供的单证资料如下:
a.船公司的进口舱单更改情况说明书
b.正确的进口舱单复印件
c.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单证资料
主单,MASTER BILL OF LADING ,由船公司出具,提货可以直接在目的港船公司代理处提货。
分单(小单),HOUSE BILL OF LADING,货代可以出,提货时在目的港要换单,换成船公司的才能提货。因为小提单提货要产生换单费,用HOUSE单不能直接提货的,只有换成船公司主单才能提货,所以一般进口商不愿意接受小提单,尤其是不用自已的指定货代的情况下。
代理单可以倒签,但是海单就要看船公司了,很多都是有限制的,列如时间限制,或者有些不允许倒签,信用证如果有要求的话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HBL是需要换2次单的,因为船公司把MBL的SHIPER写的是AGENT的名字.如果出的是MBL的话shiper 是写的真正的发货人的名字。
HOUSE BILL OF LADING (货代提单):不是物权凭证,由货主要换成船东提单才能提货。
MASTER BILL OF LADING(船东提单):是物权凭证,直接可以提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