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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房产

  	      	      	    	    	      	    

目录

什么是按份共有房产[1]

  按份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房产按各自所有的份额分享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房产的产生[2]

  按份共有房产产生原因主要有:

  (1)联合盖建。二人或二人以上,根据约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出物、出力依法兴建房屋。或者一方出资、出物、他方出力,或者一方出资,他方出力,共同出物等,房屋建成之后,按照事前商定比例分配。

  (2)合资购买。共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房屋的所有权

  (3)共同继承。遗产中的某些房屋,既不能分给一人,又不能实行分割分配时,只能将房屋分成若干份由各继承人按份继承,从而在他们之间形成了按份共有房产。它可以是等份,也可以是不等份,但各人分得的份额是明确的。遗产分割前的共有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

  (4)共同受赠。指多人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房屋。以上按份共有房产不同于共同共有房产,办案中务必分别处理。

按份共有房产的处分[3]

  按份共有的各个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但在转让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由此可知,按份共有房产处分房产时,无须取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但公开转让时应告知其它共有人。我们常见的房产处分是抵押转让。按份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无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无须告知其他共有人。当债务无法清偿要实现抵押权时,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处分抵押物,则共有人应告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采取拍卖等公开方式处分抵押物,则价高者获得抵押物。此时,受让人与原按份共有人继续共有该房屋。

  但是,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按份共有房产即合伙企业房产,其处分不同于一般的按份共有房产。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可以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入伙。合伙人的出资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企业的房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使用和管理。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房产份额出资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此可见,如果合伙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房产,则他们按份共有房产,但房产应登记为合伙企业所有。可以这么理解:形式上,该房产为企业房产:但实质上,该房产由各合伙人按份共有。但这种按份共有房产的表现形式与处理方式与通常意义上的按份共有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这种合伙企业房产的权属登记在此不作深入讨论。

按份共有房产的登记[3]

  除了夫妻婚后房产是共同共有外,其它共有均应为按份共有;当然,夫妻也可以约定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视作等额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所提供的主要收件如合同发票申请书都应体现共有人。由于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具有本质区别,因此,办理登记时,为将等额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区分开来,必须在登记系统内作相应的注记。另外,由于按部位共有是份额明确到具体部位的一种特殊的按份共有形式,因此,也应在电子登记册上予以注记。权属登记既要尊重申请人的意志,明晰各自的产权,也要遵循权属登记管理规则。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双重目的。

  在办理权属登记时,一处房屋会存在既有按份共有、又有共同共有的情形。如父子共同购买房屋,没有约定份额,则我们认定父与子各占50%份额:作为婚后财产,母亲与父亲应共同共有这50%的份额;如果父子约定各占30%和70%,则母亲与父亲共同共有30%的份额。

  在办理第一次权属登记时就确定共有状态(按份还是共同)以及共有人占有的各自份额可以为将来处分房产带来许多便利,简化下一次权属登记的手续。如尽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颁发共有权证,但在明确按份共有后,按份共有人之一办理自己份额的房产抵押登记时就只要提供自己持有的房产证或共有证,无须提供其它共有人的证件。

  当共同共有房产转为等额按份共有房产时,我们将它作为变更登记;如果共同共有房产转为非等额按份共有时,我们将它作为转移登记,但是计算费用时应将共同共有视作等额按份共有,等额部分作变更登记,差额部分作转让登记;反之亦然。例如,夫妻婚前按出资额(30%和70%)共有的房产即按份共有房产在婚后欲转变为共同共有房产,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可将房产的30%按变更登记收费,20%按转移登记收费,这是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法。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常淑娟编著.二手房买卖指导 第二版 新内容 新政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5.
  2. 李润发主编.中国房改与房地产实务全书(上、下卷).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07月第1版.
  3. 3.0 3.1 陈亚菁.如何进行按份共有房产的权属登记.中国房地产.200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