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汇(documentary b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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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汇,又称买单结汇,异地贸易中一种结算方式。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方在供货合同签订后,根据进口方银行出具的信用证签发应由进口方付款的汇票,然后连同有关单据,主要是售出货物提单、货物保险单和发票等提交给自己的代理银行贴现。出口方银行审核出口方提交的信用证和由出口方签发的票据,允许出口方贴现后,出口方再向其代理银行出具质押书,将全套票据作为抵押。出口方银行按当日市场利率从票面金额扣除自付款日到预计收到进口方货款之日的利息,将净额垫付给出口方,然后将出口方提交的全套票据寄给进口方的代理银行。进口方代理银行认证后,即向出口方银行划出货款。出口方银行收到货款后归垫。进口方银行将提单等票据交给进口方,进口方赁票提货,同时向自己的代理银行交纳应付货款。如果出口方提交的票据因发货日期延迟或货物质量不合格遭到拒付,出口方银行作为正当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即出口方追回贴付的货款,同时作为贷款银行,有权处理抵押物品。如果进口方银行有意拒付或延付,出口方银行同样可以向出口方追索贴现的货款,同时协助出口方积极收回货款。
在出口方对进口方的信用程度无把握而不愿先行交运货物的情况下,进口方为了取得信任尽早得到所需的货物,可以请求其代理银行向出口方签发信用证,保证到期付款;出口方取得信用证后即可发货,并签发汇票向其代理银行贴现,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取得货款,然后由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收取货款。
进口押汇的另一种做法是,当出口方银行与进口方银行的信用程度比较高时,进口方可请求其代理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发出委托书,委托出口方银行购买出口方签发的汇票。然后,由出口方代理银行将购进的汇票及有关单据寄回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收到汇票和有关单据后,即通知进口方付款,并领单提货。
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押汇作为一种结算方式,类似国际结算中的逆汇,但又不同于逆汇逆汇的结算中有托收和信用证两种;托收是由出口方委托其代理银行收款;信用证是进口方请求其代理银行出具付款担保的一种形式。而押汇则是出口方直接凭票据向其代理银行贴现取得货款。托收方式的缺陷在于进口方可以各种理由拒付,而使得出口方难以取得货款;信用证虽然避免了这些问题,但出口方仍须等进口方收到货物后才能得到货款。
押汇的优点在于:
①出口方收取货款安全、迅速。因为有进口方银行担保,出口方可以向自己的代理银行贴现,迅速取得所需货款,避免了因为拒付或延付而造成的资金滞留,从而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②进口方无需预先付款,只需请求其代理银行出具担保,即可货到付款,避免了预先付款而带来的利润损失。
③出口方和进口方的代理银行作为资金融通者,安全程度极高。在国际结算中,由于对买卖双方的信用不够了解,所以使银行贷款风险很大。在押汇方式中有票据作为抵押,实际上就是将买卖双方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品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贷出的款项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