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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目标是指在投资者承担一定风险的前提下,席位获得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目标的确定包括风险和收益两项内容。
确定投资的收益目际,通常需要确立一个基准。这个基准,一般应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本金有着高度的安全性,不受损失;
第二,收益率稳定,一般没有风险。在投资运作中,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基准,主要是国债和存款。
在基准年利串为(例如)10%的条件下,由于只要购买国债或将资金存入银行就可以稳定地获得10%的年收益,所以,投资运作的年收益目标可以预定在(例如)15%以上;但在基准年利串为15%的条件下,将投资运作的年收益目标确定为5%,对相当多的投资者来说,就可能过高了。而过高的目标,将导致投资风险增大和投资损失。因此,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收益率作为投资目标,是争取投资运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每年投资运作通常不是一次而是若干次。虽然,可能出现一轮买卖所获得的收益就达到甚至超过预期投资目标的情形,但这种情形的发生通常是偶然的;经常性的现象是,投资者需要通过若干次的运作,才能达到投资的预期收益目标。为此,将预期的年收益率分解到若干次投资运作中,对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在投资运作中,若想“毕其功于一役”,极易导致重大损失;过分追恋高收益,最终将导致本金的损失。因此,投贤者不仅需要确定每年的投资收益目标,而且应当明确每次的投资收益目标。
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6%。根据证监会目前对增发及配股两种主要再融资所需净资产收益率的不同要求,我们按照10%及6%两指标数值确定相应目标公司的其他指针。
市净率巾净率(即市值对每股净资产的倍数)越高,增发、配股所产生的资产溢价效益越显著。
流通股比流通股比越高,增发、配股所产生的资产溢价效益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