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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放小是指重点扶持大型企业的发展,培植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则采取“放”的态度,国家不再“包养”,放任中小企业自己去谋求生路。
“抓大”就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放小”就是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通过中小企业的改组、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拍卖、破产等形式,转变隶属关系,优化所有制结构,使所有制结构更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支柱企业,放开搞活一批国有小型企业,以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为主要途径和实现形式,从实际出发,多种改制形式并存,采取更灵活、更切实际的形式,这就是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战略的基本含义。实践表明,抓大放小是搞活企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抓大放小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战略。
印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抓大放小策略的一种特殊形式。印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收入,每年的起征点都不同。在2005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0万卢比;而就在上一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还是5万卢比。由于起征点规定得比较高,在印度这个10亿人口的大国只有3000万人具有纳税人的“资格”。印度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占到总人口的60%~70%,中央政府规定,农民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其余30%~40%的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只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薪阶层和小商小贩,他们一年的收入很难超过10万卢比。只有3%的人口年收入在10万卢比以上,成为印度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