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原则(Principle Of C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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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原则是指进行成本核算应当遵循的规范,是人们在成本核算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并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而逐渐形成的,是成本核算方法的基础和依据。是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
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4.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5.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分期核算的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进行分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7.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
8.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