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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递铺是中国古代的邮驿,为中国古代邮驿组织之一。它肇始于宋,迄元朝普遍推开。急递铺的创立是邮驿发展史上的一个进步,它的广泛设立也有助于商业的贸易,促进沿途经济的交往、文化的融合和风俗的同化。
宋代
邮驿组织由兵部驾部直接管理。“凡奉使之官赴阙,视其职治给马如格。官文书则量其迟速以附步马急递”。邮驿组织的功用与效应,日益为全社会所关切,分工越细密。一种高速为军事目的服务的快速军邮制——急脚递,就在这时应运而生。这种急脚递,有步递,有马递,有急脚递。急脚递最快,日行四百里。递铺之间相距不一,有10里,有20里。但据说,这种快递只用于战争时期。至北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又有一种金字牌急递铺,如同古代羽檄一般,速度更快,每天可行五百里,专门递转皇帝下达的紧急军务。金章宗泰和元年(1201年),设有都提控急递铺兵。
元代
国家疆域广大,“东渐西被,暨于朔南,凡在属国,皆置邮传,星罗棋布,脉络通通,朝令夕至,声闻毕举”。急递铺的作用极为显著。元世祖时,自燕京至开平府,复自开平府至京兆,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里,则设一铺,于各州县所管民户及漏户内,签起铺兵。至元九年(1272年),有人上疏说:诸路急递铺名,不合人情。急者急速也,国家设官署名字必须吉祥者为美,宜更定之。遂更为“通远铺”。于是,后来又称急递铺为“通远铺”。
明太祖立国之初
为完成统一大业,复兴社会经济,在南征北战、发展生产的同时,对于邮驿事业亦看得十分要紧。治水,开山,修路,造桥,备马匹,置车船,一方面承元旧制,一方面有所创新。于洪武元年(1268年)正月二十九日,同时并“置各处水、马站及递运所、急递铺”。后来,又分别在两京和各州县设立急递铺总铺。水、马站,洪武九年改为水马驿。水置船,陆用牛、马、车。
急递铺与水马驿、递运所,并称为明代邮驿三大机构,日夜不停地为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服务,在巩固封建政权中起着巨大作用。也是中国古代邮驿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可惜,《明实录》、《大明会典》等主要史籍,对于急递铺的情况缺乏完整的记录。有些问题说得比较清楚,有些则不甚明晰。例如:它的数量与递送手段、铺兵的负担与承充期限等,或是根本未予涉及,或多语焉不详。以致后人不能明其全貌,有的甚至造成误解。因此,很有必要加以勾画和研究。本文试就前述几个问题,略叙己见。不妥之处,敬希赐正。
急递铺的数量与分布,事关其在明代邮驿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其数量又与铺距不无关系。
有人说:“高皇帝(明太祖)混一区寓,幅员万里而遥,遐迩相联,将命之臣,奉公之役,趾日错于道而不休。自京师设会同馆外,每于边腹郡邑,村镇要会处所,设立水马驿、递运所,司递转运之役,所关军国机务最急”。又有人说:“驿递者,国之脉络,不容壅滞者也。故在国初(明初),水马驿栉比蔓绵,恒处于有余”。
《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兵部》言:“凡邮传,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关券行之”。
以上都只提到水马驿、递运所。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四五《驿传一·水马驿上》、卷一四六《驿传二·水马驿下》、卷一四七《驿传三·递运所》,分别胪列了分布在全国各府州县水马驿、递运所的名称与数目。水马驿总计1032处,递运所146处。该书卷一四九《驿传五·急递铺》,却只寥寥数语,铺名、铺数,一概全无。《元史》、《永乐大典》编修于明初,二书对元代水马驿的名称与数目,记载甚为详备,唯独对元代急递铺的名目是空白。可见《明实录》与《大明会典》的做法,也是本于“明承元制”。
关于明代急递铺的几个问题
汉制,每30里置一驿。唐与汉同,全国共有水、驿1639处。宋代,对驿站之间的距离做了更新,改为60里置一驿,不如汉、唐那般稠密。而其急递铺的建制,为10里,或25里,设一铺。从里距看,急递铺多于水马驿,应属无疑。
元朝建国以前,元世祖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年)下诏:“随处官司,设传递铺驿”,急递铺自是广泛建立。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进一步在元大都“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降九品铜印,设提领三员”,以加强对急递铺的管理。据《元史·兵志四·站赤》载:元代中书省所辖腹里各路,以及河南与江北等处、陕西、四川、云南诸路、甘肃等9个行中书省,所辖陆站、水站、牛站、狗站、马站、轿站、步站,总计为1401处。元代驿站的里距,史书(包括《永乐大典》在内)没有留下明确的文字。但由宋、明前后二代驿站的里距推测,元代驿站的里距,与宋、明当相去不远。元代急递铺的里距,一般是:“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则设一铺”,铺兵5人。以此观之,元代急递铺的数量,亦将在水马驿之上。
明代驿递之制,基本上沿袭元代。急递铺尤其如是。从铺舍建设、内部经理、公文检验、包装、交接手续,到急递之法与对铺兵的具体要求等,几如出自同一模式。明代水马驿的里距,“陆站六十里或八十里”;水站一般比陆站长些。
急递铺的铺距。洪武元年正月规定:“急递铺,凡十里设一铺”。实际虽非如此划一,但以10里者居多,则是凿凿有据。
例如:北直隶顺天府宛平县万历时,有急递铺12处。其规制、职掌、铺兵额数、铺距、方位、邮递路线为:每铺设铺司(铺长)1名,掌送到官文书籍记件角时日而递发之。铺兵3名,轮次传送,凡46人。
1、明代各县急递铺,多以县城为中心,向四周辐射,连续周边邻县(或邻省),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快速邮递网络。
2、铺兵额数有多寡,非尽如朝廷所立“要路十人,僻路或五人,或四人”。
3、直至明后期和明末,各地方志对水马驿与急递铺仍明白分别记载,可证到了明代,急递铺与驿站虽然邮传道路多数互相重合,但机构、人员、管理等,并没有“合一”,还是分立两个系统,各司其职。
4、各地急递铺的里距,均明显短于水马驿与递运所,绝大部分是10里,15里、20里、30里、40里等,只占极少数。可知急递铺之数必在水马驿与递运所之上。
明代自京师至四方,都设有邮驿组织。在京师称会同馆,在外叫水、马驿和递运所,以便公差人员往来,货物运载。至于公文递送,则置急递铺,“以免稽迟”。急递铺、水马驿、递运所三者,除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各有差异外,递运技术也不一样。
明代急递铺纵横交错,从腹地伸延边疆,由平川接续山区,与水马驿、递运所共同覆盖在中华大地上,形成了一幅比较畅通的水、陆联络网。这幅网是用铺兵的血汗编织而成的。他们日日夜夜,风雨无阻,用自己的双腿,为封建王朝递转各种公文,传递上下信息。可以说,是当时“特种”通信兵。他们付出的多,而得到的回报少。元代,铺兵免差。明代没有寻到此类的资料。他们唯一的报酬,是勉强维持自身生存的工食钱。
宋代,以军士为驿递夫,铺兵也由士兵轮充。从元代开始,改为征发民夫。这些民夫,起初来自各州县所管民户及漏籍户,内中多系贫民。尔后,又有些富户充人其中。至元二十年(1283年),留守司官言:“初立急递铺时,取不能当差贫户,除其差发充铺兵。又不敷者,于漏籍户内贴补。今富人规避差发承元铺兵。乞择其富者,令充站户,站户之贫者,却充铺兵”。
明代铺兵的征发,与元代比较,相同的是仍然坚持就近佥派。不同的是,概令有田之家承充:“于附近民有丁力,田粮一石五斗之上、二石之下者充之”。明太祖最初定天下官、民田赋时,“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按民田亩税三升三合五勺计算,纳税粮一石五斗之上至二石之下者,大约有田五十至六十亩。由于各地亩有大小,租额有高低,土地有肥瘠,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更大小不一样,因而对有田五六十亩的人户,很难界定是哪个阶层的农户,但总算是有田之家,而非无田之民。需要指出的是,明代铺兵非清一色农户。除民户外,还有些军士:弘治十三年(1500年)奏准,“各铺司兵,若有无籍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问罪,旗军发边卫、民并军工人等发附近,俱充军。其提调官、该吏铺长,各治以罪”。
明中叶以后,随着赋税日增,徭役日重,土地兼并之风盛行,豪强势要大量转嫁赋役,小土地占有者,乃至中产之人,多沦落破产。铺兵的签起,也因而不可能都是有田之家,破产农民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所以,到了明末裁革驿卒、铺兵时,大批仰赖邮驿维生者突然“无所得食,皆从贼”,纷纷投入农民起义军。这种局面的形成,绝非偶然。一方面,是由于他们顿失衣食,成为无业之民。另一方面,又与他们所处的年龄段有关。因为铺兵都是青壮年,遇事颇为敏感,视野比较开阔,思想少有顾虑,感情丰富奔放,勇于发难,敢于冲锋。
铺兵年龄与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决定了其承充期限的特殊性。明代户口制度的核心,是人户以籍为断,分为军、民、匠三等。军、匠之役皆为永充。编制“赋役黄册”以后,里甲之役10年一轮换。男子年16曰成丁,成丁而役,60而免。对铺兵的佥派,洪武时已立下两条法令:第一,“须要少壮”。第二,不能缺额。若“铺兵数少及老弱之人在铺当役者”,有司提调官必须随时“佥点补替”。这说明:铺兵不是永充,也不是10年一轮换或者必年至60而免。凡“老”、“弱”者,要随时替换。为了适应“步递”与“急递”的双重需要,不仅要年青,而且要身强力壮。所以,也就不可能有固定的期限。凡是年龄超过青壮年,或者身患疾病者,皆在立即淘汰之列。
就邮驿组织的发展而言,急递铺的创立是一个进步。它表明邮驿形式趋于多样性,加快了政令传送。又当时商路与邮路,多为复合。急递铺的广为置立,也必然有助于商业贸易,促进沿途地区经济的交通,文化的融合,风俗的同化。而从铺兵历史命运考察,这种官营机构的存在与运转,完全是依靠残酷劳役剥削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