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投资公司(Opened-end Investment Company)
目录 |
开放型投资公司是指该公司的资本形成不是完全固定的,公司连续发行新股票,并随时应持股者的要求以现金赎回股票。
开放型投资公司的特点是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基金,当公司不断发行新股时,新得之款项用以购买新证券列入基金资产组合中,当股票赎回时,所需现金由基金证券资产中出售一部分来支付。大多数公司为避免过多的经纪费用,都保持一小部分现金应付每日变动的需要。开放型投资公司股票的销售和投资管理,通常由创办基金的管理公司办理,即投资咨询公司、经纪商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公司,或由其附属机构承销包销和提供投资建议。按法令规定,开放型投资公司不能发行并出售优级证券,基金的所有者只能是普通股票持有人,虽然该类公司可以从银行获得短期贷款进行投资,但就总体来说,这类投资公司具有非杠杆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