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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逆反现象是指有时某些消费者对某个广告活动的刺激产生与广告目的相对的或相反的情绪体验和行为倾向。通常是在刺激超过了消费者个体心理接受的阈限或达到饱和时所产生的与刺激意义相反的心理体验和行为反应。
逆反心理常常带有较强烈的情绪色彩,和消费者自身的自我防御系统相联系。通常是消费者为了保护其自我价值而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而且常常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产生的。这种逆反心理在广告中的作用有积极与消极之分。
其消极影响常常发生在广告过分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夸大其词,往往使消费者产生怀疑和反感。消费者会认为广告在把自己当作傻瓜看。把不可能发生或实现的事当作事实来宣传。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愉快情绪,任何一个人对于否定自己的人都会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产生一点拒绝倾向。消费者在这种心境下,会本能地拒绝接受引起他反感的广告,也会拒绝广告中所宣传的产品。
如:誉满全球,喝了XXX,百病全可除。等等。这类广告往往使消费者产生怀疑与反感。老王卖瓜,自卖自夸。
如果广告人能自觉地恰当地运用这种逆反心理,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如果夸到点上,夸得恰如其分,消费者会相信,也会跟着叫好;
任何广告都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宣传中做到名副其实。广告失实,不仅会导致消费者对某个失实广告产品的怀疑与反感,这样就影响了许多不失实的好的广告的宣传效果。因而这种显现是广告业尤其应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