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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建议书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发表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书。
审计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主送单位名称;
对被审计单位审计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及法规依据;
审计建议的依据和期限;
书面回复落实结果的要求。
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属国税部门征管范围的税收违法行为,建议由国税部门直接收缴处理;
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属地税部门征管范围的税收违法行为,建议由地税部门直接收缴处理;
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有隐瞒、截留应当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的,建议由财政部门直接收缴处理;
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有隐瞒、截留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的,建议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收缴处理;
对拒不接受审计决定并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被审计单位,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