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主体(Audit 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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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审计主体,是指在审计活动中主动实施审计行为,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审计主体贯穿着审计信息产生过程的始终,对审计信息质量起着决定作用,是制约审计信息质量的第一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上述专职机构的审计人员。
1、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
政府审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又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务院审计署及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厅、审计局所组织和实施的审计均属于政府审计。政府审计主要是依法对国务院个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内部审计是由各政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专职的审计人员所实施的审计,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两类。
3、民间审计组织和人员
民间审计又称为独立审计,是指由依法成立的民间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独立审计是受托审计,接受各类资源财产的所有人或主管人的委托,依法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承办审计鉴证、经济案件鉴证、注册资本验证和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独立审计的主要职能是鉴证。
他们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验证和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