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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是指对取得高校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德智体诸方的表现情况管理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籍管理是教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对高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学生学习和各方面表现,进行阶段和全过程质量考核、记载、评价和处理,并按照有关政策、规章的要求,对学生入学、毕业、变迁等进行控制。学籍管理是实施课程计划,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
进行学籍管理,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籍管理》有关条文,深刻领会入学与注册的规定,成绩管理,休(复)学、转专业和转学的规定,留(降)级和退学处理工作,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的规定等。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1.学籍:凡经过升学考试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入校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该校的学籍。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以及因故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则丧失学籍。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德、智、体等全面合格,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文凭)。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除此,还有结业和肄业之分。
2.结业:(1)短期学习班结束学业或进修生完成学业;(2)因故未能毕业,但学校准许结束学业。对以上两种情况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对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时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和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但又不够留级标准的发给结业证书,允许工作一年后回原校进行补考,成绩合格者补发毕业证书,逾期不补考者,以后不再补办。
3.肄业: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停止学习和无论以何种原因而退学(开除学籍除外)都作肄业处理,证书由所在学校签发。肄业证书是肄业生的一种学历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在某一学校学过部分课程,标志着一个人具备的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