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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的注册学员进行的学历认定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1993-2007)是对尚不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民办高校的一种学历认证考试。它是社会力量办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教考分离,宽进严出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其办学主体是个人或民间机构出资建立的民办高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主要招生对象为刚从中等学校毕业出来的想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学历文凭考试只有专科层次,没有本科层次,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就读学校是在当地教委备案的办学机构。部分普通高校的计划外招生也属于学历文凭考试。
1993年率先在北京进行试点。课程设置一般在15门左右,其中10门课程需要参加省级自考办组织的统考。公共课为全国统考,专业核心课为省级统考。其余课程由学校自己组织命题考试。有别于自考全部课程都参加统考的考试形式。
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省统考课程考试和学校考试课程考试三部分组成。
全国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时间考试。
省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主要专业课。实行各试点省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
学校考试课程为各试点专业统考课程以外的专业课、实验课和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名试点民办高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或考查。
考试通过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所在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学历文凭考试专业学制为3年,学历为专科。
学历文凭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1.问题与思考
学历文凭考试最初设立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缓解当时高考录取率低,上学难而产生的。但是到了2000以后问题接踵而来,部分学校夸大宣传,干扰了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且校考课的考试要求不能达到标准。等等诸多问题。
2.解决方法
教育部在2004年7月公布了取消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在2007年完成学历文凭考试的全部工作。部分省市允许考生将已经取得的学历文凭考试成绩转入自学考试,并按照自学考试计划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