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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差率是指季节差价占计算基价的百分比。计算基价一般为全年各月中的最低价格。由于同种商品的季节价格随时间变动而变动,不宜作为计算基价。因此,季节差率不核算倒扣季节差率,所有的季节差率均为顺加的。季节差率分为:储存季节差率、淡旺季节差率。
计算基价一般为全年各月中最低的价格,即旺季上市的价格。顺加固定差率的一种。对解决商品淡旺季的矛盾、促进生产和储存,调剂供求.指导消费等有重要作用。其安排要有利于生产者和经营者储存商品,促使其改进储存、保管技术,减少商品损耗;有利于生产者排开播种,均衡上市,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发展淡季生产;有利于正确处理工商、农商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同时要根据不同商品的重要程度、单价高低,损耗大小,经营难易等区别对待。
公式为:[1]
季节差率= | 季节价格-计算基价 | × 100% |
计算基价 |
方法有:[2]
根据历史经验数据的比较,测算出一个合理的季节差率。
季节差率= | 淡节价格-旺季价格(基价) | × 100% |
旺季价格(基价) |
根据商品储存期内所需耗费的储存费用。资金利息、储存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计算季节差率。
季节差率=[(1+储存天数)(1+储存天数×日利息率)/1-损耗率+储存利润率-1]×100%
根据淡季与旺季不同的含税成本(生产成本+农业税)的差别,计算成本差率,作为价格的季节差率。
季节差率=(淡季含税成本/旺季含税成本-1)×100%
利用季节差率计算淡季价格的公式是:
淡季价格=旺季价格×(1+季节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