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配额制(foreign exchange quota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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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配额制指一国政府对符合其经济发展或其他目的的进口交易发放一定数量的外汇额度,凭此配额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用以进行对外支付,而无外汇配额的进口商则无法从外汇银行得到外汇用于支付,从而使进口活动符合国家需要。
外汇配额制的具体做法大体为:国家按外汇收支情况由外汇管理当局根据某些进出口项目的轻重缓急,规定出最高的数量或金额限制,经过统一安排,根据计划分配给有关用汇单位,同时对其规定用汇的具体额度、用途和期限。使用外汇的单位或个人,只能在限额内按期申请使用外汇,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不提供外汇。
在外贸管理中,贸易配额制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进口配额制与出口配额制;另一种是绝对配额制和关税配额制。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1个季度、半年或1年内),对某些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外国商品向本国倾销。出口配额制主要是为了不影响国内市场和更好更多地换汇,或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禁止出口。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关税配额是对商品的进口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附加税。关税配额与绝对配额的明显差别在于,绝对配额在超过配额的情况下一概不得进口。所以,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常常采用关税配额的办法来限制某些享受普惠制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