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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买卖合同法是指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外汇银行签订购买或出卖外汇的合同,以此来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外汇买卖合同法又可分为即期外汇买卖合同法和远期外汇买卖合同法。
外汇买卖即期合同指购买或出卖的外汇是即期外汇交易日内进行交割的外汇。
例如。英国一公司在两天内要向一美商支付一笔货款,货款金额为100万美元,英国公司可直接与其开户银行签订以英镑购买100万美元的即期外汇买卖合同,两天后,英国公司的开户银行交给英商100万美元的款项,英商则用这100万美元来支付美商货款,即期汇率为I英镑=1.5美元,交割日汇率为1英镑=1.48美元,则英商通过签订外汇买卖合同少支出0.9万英镑 (100/1.48100/1.5=0.9英镑)避免了因外汇汇率下降的不利因素,消除了英镑贬值的风险。
远期外汇买卖合同法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购买或出售远期外汇合同的方法以此来避免因汇率变动而造成的损失,消除风险。
例如:续上例,假设英商与银行签订的是3个月的远期外汇买卖合同,银行卖出100万美元,最初即期汇率为1英镑=1.5美元,远期汇率为1英镑=1.55美元,到时英商只需支付以64.52万英镑便能获得100万美元,而不管交割日时的汇率大小。如交割日汇率为1英镑=1.54美元,则该公司因签订了远期合同,而减少了0.42万英镑的损失,从而避免了部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