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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效力法是由美国巴沃协会命名的一种绩效考评方法。它要求经理和员工一同决定管理绩效的具体细节,包括多种表格、方法、会晤周期等。在实施过程中,将员工个人置于客户的位置来考虑。[1]
该方法比较适合欧美等外资企业,本土企业因观念、文化、管理水准等原因不常使用。
1、具有个性特色以适合不同或不同单位的需要。
3、通过满足每位员工绩效时所需的东西来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主要是提供员工所需要的方法)。
这种方法能考虑经理、相关人员和客户对它的要求,同向雇员授权的思想相符。只要工作得当,同员工一起确定如何管理绩效的方法会得到他们对该方法的更多支持,因为这不是管理层设计出来管理他们的制度,而是员工同管理层一起设计和认可的制度。
但是,采用个性化方法的最大缺点可能是有点不容易理解;另外,由于有悖于标准化理念,不易为组织中推崇通用方法和体制的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