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表现费(Fund Performanc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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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业,基金表现费的性质等同基金经理分享基金的投资获利。若基金在某一年的投资表现高于特定水平,基金经理便可收取表现费,藉此鼓励他们争取更佳回报。一般来说,投资于复杂工具的基金--如对冲基金--才会收取表现费,亦称为奖励费(incentive fees)。香港证监会的《对冲基金指引》规定,如果要征收业绩表现费,计算方法应该在基金的销售文件详细披露。就组合式对冲基金(fund of hedge funds)而言,销售文件必须披露会否在组合式基金以及子基金两个层面同时收取表现费。
1、基金表现费的原理与管理费用的相似之处,在于投资者不须提取额外资金缴费。费用会自动从基金价格扣除;
2、基金经理不会每年收取基金表现费,而且必须满足一些特定表现条件才能向投资者收取费用;
3、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大部分收取表现费的基金都会采用高净值水平的机制;
4、有些基金还会采用预设回报率。假设两只基金所有因素一致,基金采取预设回报率让投资者相对处优;
5、费用计算系统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均对投资者有利,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可能稍为处于优势或劣势。
就市面上的零售基金而言,基金经理除收取管理费外,某些基金亦会向投资者收取基金表现费。一般的基金表现费,均会以高净值水平作其计算基准。高净值水平是指基金收取表现费前必须达到的标准。换言之,要收取表现费,基金必须取得正回报,并符合两个条件:基金表现须较基准为佳,并优于其高净值水平。此高净值水平开始时是按基金的发行价格计算。基金经理通常会定期(如每年年底)检讨高净值水平。
举例来说,某基金今年预设的高净值水平为10元,而其表现费为15%。每当此基金的资产净值高于10元时,当中差额的15%就会被收取作为其表现费。假设一年有250个交易日,而今天的资产净值为11元,与高净值水平的差价为1元(11–10 = 1),而当中的20%(即0.2元 x 1/250 = 0.0006元)就会被收取作表现费,并从资产净值扣除。
不过,投资者亦要留意某些基金可能以其基准作为表现费的计算基准。即每当基金的表现优于其基准时,基金经理便会收取其表现费。
当然,不同的基金经理对其表现费的计算方法或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考个别基金的销售说明书表现费部分,以了解其计算方法。笔者认为,表现费乃双刃剑,此费用虽能鼓励基金经理加倍努力,为投资者带来额外回报,但亦可能令基金经理为了提升回报而忽略风险管理,导致其基金表现极为波动。
如基金NAV在一个历年内上升(这里指的是表现期,并不一定是历年),简单基金(一只虚构基金)将收取10%表现费。本文所有例子均假设基金不收取任何管理费。(如表一):
2008年底 | 2009年底 | |
---|---|---|
NAV(收取费用前) | $100 | $150 |
基金表现 | 不适用 | 50% |
表现费(绝对值) | 不适用 | $5($50升值中的10%) |
NAV(收取费用后) | 不适用 | $145 |
从表一可见,简单基金投资的资产在一年内每单位上升$50(此为绝对值)。由于基金的NAV升值,基金将于2009年的表现期收取表现费。表现费为基金升值额的10%,即$5。不过投资简单基金的投资者不须于2009年年底额外提取$5向基金经理付款;有关表现费将自动从基金NAV扣除,因此截至2009年底基金NAV为$145,而不是$150。
如表二:
2006年底 | 2007年底 | 2008年底 | 2009年底 | |
---|---|---|---|---|
NAV(收取费用前) | $160 | $200 | $100 | $150 |
基金表现 | 不适用 | 25% | -50% | 50% |
表现费(绝对值) | 不适用 | $4($40升值中的10%) | 0(NAV没有升值) | $5(50升值中的10%) |
在例子一中,因为基金在2009年升50%,基金收取了$5表现费。不过,从例子二看来,同一个情况似乎对投资者不公平,在此例子基金其实在2008年录得50%跌幅。假设投资者于2007年底开始投资,他在2008年底的损失为50%;虽然基金于2009年回升50%,但此升幅仅足够让投资者收回一半失地,投资者截至2009年底依然录得损失。因此,高净值水平为表现费中关键的概念。大部分收取表现费的基金都会采用高净值水平的机制。
一般而言,基金最初的高净值水平为基金首次发行的NAV,而只要基金的NAV于表现期末升至高于此水平,基金经理才会收取表现费。每只基金的表现期都不同,不过通常是一年长。当基金的NAV升至高于原先的高净值水平,基金将收取表现费,并将高净值水平将重置于期末NAV的水平。
从表二可见,实际基金(一只虚构基金)初始的高净值水平为$160(截至2006年底)。截至第一个表现期末,NAV已升至高于高净值水平。因此,基金经理将收取表现费,并将高净值水平更新为$200。
在2008年底,由于基金NAV没有升至高于高净值水平(即$200),基金经理不会收取任何表现费。高净值水平将维持在$200不变。
截至2009年年底,虽然基金NAV在表现期内升50%,不过基金经理不会收取任何表现费。原因是基金的NAV没有升至高于$200的高净值水平。即使基金升值50%,NAV依然只有$150。读者必须留意,即使基金NAV升至高于高净值水平,表现费将按高于此水平的回报计算。